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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书 · 卷四十四·志第三十四

新唐书 · 目录

〔1〕唐制,取士之科,多因隋旧,然其大要有三。由学馆者曰生徒,由州县者曰乡贡,皆升于有司而进退之。其科之目,有秀才,有明经,有俊士,有进士,有明法,有明字,有明算,有一史,有三史,有开元礼,有道举,有童子。而明经之别,有五经,有三经,有二经,有学究一经,有三礼,有三传,有史科。此岁举之常选也。其天子自诏者曰制举,所以待非常之才焉。

唐朝的选官制度,基本上沿用了隋朝的老规矩,但总括起来主要有三大类。一类是从官学毕业的学生,叫做“生徒”;一类是从地方州县推荐上来的,叫做“乡贡”。这两类人都要送到主管部门那里,由他们决定录取还是淘汰。具体的考试科目有:秀才、明经、俊士、进士、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道举、童子。而明经这个大科目下面又细分:五经、三经、二经、学究一经、三礼、三传、史科。这些都是每年定期举行的常规选拔。另外,由皇帝亲自下诏举办的考试叫做“制举”,这是用来选拔特别优秀的人才的。

〔2〕凡学六,皆隶于国子监:国子学,生三百人,以文武三品以上子孙若从二品以上曾孙及勋官二品、县公、京官四品带三品勋封之子为之;太学,生五百人,以五品以上子孙、职事官五品期亲若三品曾孙及勋官三品以上有封之子为之;四门学,生千三百人,其五百人以勋官三品以上无封、四品有封及文武七品以上子为之,八百人以庶人之俊异者为之;律学,生五十人,书学,生三十人,算学,生三十人,以八品以下子及庶人之通其学者为之。京都学生八十人,大都督、中都督府、上州各六十人,下都督府、中州各五十人,下州四十人,京县五十人,上县四十人,中县、中下县各三十五人,下县二十人。国子监生,尚书省补,祭酒统焉。州县学生,州县长官补,长史主焉。

总共六种学校,都隶属于国子监:国子学有学生三百人,由文武三品以上官员的子孙、从二品以上官员的曾孙以及勋官二品、县公、京官四品带三品勋封的子弟组成;太学有学生五百人,由五品以上官员的子孙、职事官五品的期亲(即服丧一年的亲属)以及三品官员的曾孙、勋官三品以上有封爵的子弟组成;四门学有一千三百人,其中五百人来自勋官三品以上无封爵、四品有封爵以及文武七品以上官员的子弟,八百人来自平民中的优秀人才;律学有学生五十人,书学三十人,算学三十人,由八品以下官员的子弟以及平民中通晓这些学问的人组成。京城的学生有八十人,大都督府、中都督府、上州各六十人,下都督府、中州各五十人,下州四十人,京县五十人,上县四十人,中县、中下县各三十五人,下县二十人。国子监的学生由尚书省补充,祭酒统一管理。州县的学生由州县长官补充,长史主管。

〔3〕凡馆二:门下省有弘文馆,生三十人;东宫有崇文馆,生二十人。以皇缌麻以上亲,皇太后、皇后大功以上亲,宰相及散官一品、功臣身食实封者、京官职事从三品、中书黄门侍郎之子为之。

总共两个馆:门下省有弘文馆,学生三十人;东宫有崇文馆,学生二十人。由皇族中缌麻以上亲属(五服内较疏远的)、皇太后和皇后大功以上亲属(较近的)、宰相及散官一品、功臣自身享受实封食邑者、京官职事从三品、中书黄门侍郎的子弟组成。

〔4〕凡博士、助教,分经授诸生,未终经者无易业。凡生,限年十四以上,十九以下;律学十八以上,二十五以下。

凡是博士和助教,按照经书分类教授学生,没有学完一部经书的学生不能更换专业。凡是学生,年龄限制在十四岁以上、十九岁以下;学习律学的学生年龄在十八岁以上、二十五岁以下。

〔5〕凡《礼记》《春秋左氏传》为大经,《诗》《周礼》《仪礼》为中经,《易》《尚书》《春秋公羊传》《谷梁传》为小经。通二经者,大经、小经各一,若中经二。通三经者,大经、中经、小经各一。通五经者,大经皆通,余经各一,《孝经》《论语》皆兼通之。凡治《孝经》《论语》共限一岁,《尚书》《公羊传》《谷梁传》各一岁半,《易》《诗》《周礼》、《仪礼》各二岁,《礼记》《左氏传》各三岁。学书,日纸一幅,间习时务策,读《国语》《说文》《字林》《三苍》《尔雅》。凡书学,石经三体限三岁,《说文》二岁,《字林》一岁。凡算学,《孙子》《五曹》共限一岁,《九章》《海岛》共三岁,《张丘建》《夏侯阳》各一岁,《周髀》《五经算》共一岁,《缀术》四岁,《缉古》三岁,《记遗》《三等数》皆兼习之。

规定《礼记》《春秋左氏传》为大经,《诗经》《周礼》《仪礼》为中经,《周易》《尚书》《春秋公羊传》《春秋谷梁传》为小经。通晓二经的,要求大经、小经各一部,或者中经两部。通晓三经的,要求大经、中经、小经各一部。通晓五经的,要求大经全部通晓,其余经各一部,《孝经》《论语》都要兼通。学习《孝经》《论语》总共限制一年,《尚书》《公羊传》《谷梁传》各一年半,《周易》《诗经》《周礼》《仪礼》各两年,《礼记》《左传》各三年。学习书法,每天写一纸字,间或学习时务策,阅读《国语》《说文解字》《字林》《三苍》《尔雅》。凡书学,三体石经限制三年,《说文》两年,《字林》一年。凡算学,《孙子算经》《五曹算经》共限制一年,《九章算术》《海岛算经》共三年,《张丘建算经》《夏侯阳算经》各一年,《周髀算经》《五经算术》共一年,《缀术》四年,《缉古算经》三年,《记遗》《三等数》都要兼学。

〔6〕旬给假一日。前假,博士考试,读者千言试一帖,帖三言,讲者二千言问大义一条,总三条通二为第,不及者有罚。岁终,通一年之业,口问大义十条,通八为上,六为中,五为下。并三下与在学九岁、律生六岁不堪贡者罢归。诸学生通二经、俊士通三经已及第而愿留者,四门学生补太学,太学生补国子学。每岁五月有田假,九月有授衣假,二百里外给程。其不帅教及岁中违程满三十日,事故百日,缘亲病二百日,皆罢归。既罢,条其状下之属所,五品以上子孙送兵部,准荫配色。

每十天给一天假。放假前,博士进行考试,读经一千字的考一帖(每帖三个字),讲经二千字的问一条大义,总共三条,通过两条为合格,不合格的有处罚。年终,通考一年的学业,口头问十条大义,通过八条为上等,六条为中等,五条为下等。连续三次下等,或者在学九年、律学生六年不能参加贡举的,都勒令退学。各学生通晓二经、俊士通晓三经已经及第而愿意留校的,四门学生补入太学,太学生补入国子学。每年五月有田假,九月有授衣假,家在二百里外的给予路程假。那些不服从教导以及一年中请假超过三十天、因事超过一百天、因亲属生病超过二百天的,都勒令退学。退学后,将情况记录发送到所属地方,五品以上子孙送交兵部,按照荫庇规定安排职务。

〔7〕每岁仲冬,州、县、馆、监举其成者送之尚书省;而举选不繇馆、学者,谓之乡贡,皆怀牒自列于州、县。试已,长吏以乡饮酒礼,会属僚,设宾主,陈俎豆,备管弦,牲用少牢,歌《鹿鸣》之诗,因与耆艾叙长少焉。既至省,皆疏名列到,结款通保及所居,始由户部集阅,而关于考功员外郎试之。

每年仲冬(十一月),州、县、馆、监推举学业完成的学生送到尚书省;而那些不通过馆、学途径的举选,称为乡贡,都自己带着文书到州、县报名。考试结束后,长官举行乡饮酒礼,会集属官,设置宾主,陈列礼器,备好音乐,用少牢(猪羊)祭祀,歌唱《鹿鸣》诗,并与年长者叙长幼次序。到了尚书省后,都列出姓名、到达情况,签署保证书并写明居住地,先由户部集中审核,然后移交考功员外郎主持考试。

〔8〕凡秀才,试方略策五道,以文理通粗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凡四等为及第。凡明经,先帖文,然后口试,经问大义十条,答时务策三道,亦为四等。凡《开元礼》,通大义百条、策三道者,超资与官;义通七十、策通二者,及第。散、试官能通者,依正员。凡三传科,《左氏传》问大义五十条,《公羊》《谷梁传》三十条,策皆三道,义通七以上、策通二以上为第,白身视五经,有出身及前资官视学究一经。凡史科,每史问大义百条、策三道,义通七、策通二以上为第。能通一史者,白身视五经、三传,有出身及前资官视学究一经;三史皆通者,奖擢之。凡童子科,十岁以下能通一经及《孝经》《论语》,卷诵文十,通者予官;通七,予出身。凡进士,试时务策五道、帖一大经,经、策全通为甲第;策通四、帖过四以上为乙第。凡明法,试律七条、令三条,全通为甲第,通八为乙第。凡书学,先口试,通,乃墨试《说文》《字林》二十条,通十八为第。凡算学,录大义本条为问答,明数造术,详明术理,然后为通。试《九章》三条、《海岛》《孙子》《五曹》《张丘建》《夏侯阳》《周髀》《五经算》各一条,十通六,《记遗》《三等数》帖读十得九,为第。试《缀术》《缉古》,录大义为问答者,明数造术,详明术理,无注者合数造术,不失义理,然后为通。《缀术》七条、《辑古》三条,十通六,《记遗》《三等数》帖读十得九,为第。落经者,虽通六,不第。

关于秀才科,考试五道方略策,根据文章的道理和文采的粗浅或通达,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四个等级,这四个等级都算及格。关于明经科,先考帖文(填空默写经书),然后口试,提问经书的大义十条,回答时务策三道,也分为四个等级。关于《开元礼》科,如果能通晓大义一百条、对策三道都合格,可以越级授予官职;大义通晓七十条、对策通晓两道,就算及格。那些没有正式官职的散官或试官,如果通过了,待遇跟正式官员一样。关于三传科,《左氏传》问大义五十条,《公羊传》《谷梁传》各问三十条,对策都是三道,大义通晓七条以上、对策通晓两道以上就算及格。平民百姓通过的话,待遇参照五经科;有出身(已有功名)或以前做过官的人通过,待遇参照学究一经科。关于史科,每部史书问大义一百条、对策三道,大义通晓七条、对策通晓两道以上就算及格。能通晓一部史书的人,平民百姓待遇参照五经、三传科,有出身或以前做过官的人待遇参照学究一经科;三部史书都通晓的,给予奖励提拔。关于童子科,十岁以下能通晓一部经书以及《孝经》《论语》,能背诵十篇文章,全部通晓的授予官职;通晓七篇的,赐予出身。关于进士科,考试时务策五道、帖一部大经,经书和策论全部通晓的为甲等;策论通晓四道、帖经通过四道以上的为乙等。关于明法科,考试律七条、令三条,全部通晓的为甲等,通晓八条的为乙等。关于书学,先口试,通过后,再笔试《说文》《字林》二十条,通晓十八条就算及格。关于算学,先摘录大义和本条作为问答,能够明白数字的推演和算法,详细说明运算原理,才算通晓。考试《九章》三条、《海岛》《孙子》《五曹》《张丘建》《夏侯阳》《周髀》《五经算》各一条,共十条,通晓六条,并且《记遗》《三等数》帖读十道答对九道,才算及格。考试《缀术》《缉古》,摘录大义作为问答,要明白数字推演和算法,详细说明运算原理,没有注释的也要能按照算法推演,不违背义理,才算通晓。《缀术》七条、《缉古》三条,共十条,通晓六条,并且《记遗》《三等数》帖读十道答对九道,才算及格。如果经书部分没通过,即使算学部分通晓六条,也不及格。

〔9〕凡弘文、崇文生,试一大经、一小经,或二中经,或《史记》《前后汉书》、《三国志》各一,或时务策五道。经史皆试策十道。经通六,史及时务策通三,皆帖《孝经》《论语》共十条通六,为第。

凡是弘文馆、崇文馆的学生,考试一大经、一小经,或者两部中经,或者《史记》《汉书》《三国志》各一部,或者五道时务策。经和史都考试策问十道。经的策问通过六道,史和时务策通过三道,并且帖《孝经》《论语》共十条通过六条,才算合格。

〔10〕凡贡举非其人者、废举者、校试不以实者,皆有罚。

凡是贡举不按标准选拔人才、废弃贡举、考试不据实考核的,都有处罚。

〔11〕其教人取士著于令者,大略如此。而士之进取之方,与上之好恶、所以育材养士、招来奖进之意,有司选士之法,因时增损不同。

那些关于教育人和选拔人才、并且明文写在法令里的规定,大致就是这样。但读书人谋求上进的方式,以及君主个人的喜好或厌恶、培养人才和优待士人、招揽奖励他们的意图,还有主管官员选拔人才的具体办法,都随着时代变化而有所增减,并不完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