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9〕都护府,秩从二品,掌领旧州城及畏吾儿之居汉地者,有词讼则听之。大都护四员,从二品;同知二员,从三品;副都护二员,从四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一员,从七品;照磨兼承发架阁库管勾一员,正八品;令史四人,译史二人,通事、知印各一人,宣使四人,典吏二人。至元十一年1274,初置畏吾儿断事官,秩三品。十七年1280,改领北庭都护府,秩二品,置官十二员。二十年1283,改大理寺,秩正三品。二十二年1285,复为大都护,品秩如旧。延祐三年1316,升正二品。七年1320,复从二品,定官制如上。
都护府的官阶是从二品,负责管理原先的州城以及居住在汉族地区的畏吾儿人,如果有诉讼案件就进行审理。设大都护四人,从二品;同知二人,从三品;副都护二人,从四品;经历一人,从六品;都事一人,从七品;照磨兼承发架阁库管勾一人,正八品;令史四人,译史二人,通事、知印各一人,宣使四人,典吏二人。至元十一年(1274年),最初设置畏吾儿断事官,官阶三品。十七年(1280年),改为领北庭都护府,官阶二品,设置官员十二人。二十年(1283年),改为大理寺,官阶正三品。二十二年(1285年),重新改为大都护,品级官阶与原先相同。延祐三年(1316年),升为正二品。七年(1320年),重新降为从二品,确定官制如上。
〔240〕崇福司,秩二品,掌领马儿哈昔列班也里可温十字寺祭享等事。司使四员,从二品;同知二员,从三品;副使二员,从四品;司丞二员,从五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一员,从七品;照磨一员,正八品;令史二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宣使二人。至元二十六年1289置。延祐二年1315,改为院,置领院事一员,省并天下也里可温掌教司七十二所,悉以其事归之。七年1320,复为司,后定置已上官员。
崇福司,官阶是二品,负责管理马儿哈昔列班也里可温(即基督教)十字寺的祭祀等事务。设司使四名,从二品;同知二名,从三品;副使二名,从四品;司丞二名,从五品;经历一名,从六品;都事一名,从七品;照磨一名,正八品;令史二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宣使二人。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设立。延祐二年(1315年),改为崇福院,设置领院事一员,将全国七十二所也里可温掌教司裁减合并,所有事务都归院里管理。延祐七年(1320年),又恢复为司,后来固定设置了以上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