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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 卷八十八·志第三十八

元史 · 目录

〔111〕管领种田打捕鹰房民匠等户万户府,秩正三品,掌归德、亳州、永、宿二十余城各蒙古、汉军种田户差税。中统二年1261置。初隶塔察儿王位下,其后改属中宫。万户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令史四人。领司属凡十处。

这个机构叫做“管领种田打捕鹰房民匠等户万户府”,官阶是正三品,负责管理归德、亳州、永城、宿州等二十多个城池里蒙古和汉族军人种田户的差役和赋税。它是在元朝中统二年设立的。一开始归在塔察儿王的名下,后来改属于皇后东宫。机构里设有一个万户、一个经历、一个知事、一个提控案牍和四个令史。一共领导着十个下属部门。

〔112〕管领大名等处种田诸色户总管府,秩正五品,总管一员,副总管一员,都目一员。中统二年1261置。至元二十三年1286,置府大名。

这个总管府是负责管理大名等地各种种田户口的,官阶是正五品。里面设有一个总管、一个副总管、一个都目。是在中统二年(1261年)设立的,到了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在大名正式建立了这个府署。

〔113〕管领本投下大都等处诸色户计都达鲁花赤,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控案牍一员,都目一员。中统三年1262置。至元十五年1278,置司大都。

这个官职叫做‘管领本投下大都等处诸色户计都达鲁花赤’,级别是正五品,下面设有一名达鲁花赤、一名提控案牍和一名都目。这个官职是在中统三年设立的,到了至元十五年,在大都设置了衙门。

〔114〕管领大都河间等路打捕鹰房总管府,秩正五品,总管一员,副总管一员,都目一员,司吏二人。中统二年1261置,三年1262给印。

管理大都、河间等路的打捕鹰房总管府,官阶是正五品,设置一名总管、一名副总管、一名都目、两名司吏。中统二年设立,中统三年颁发官印。

〔115〕管领东平等路管民官,秩正五品,总管一员,相副官一员,都目一员,吏一人。中统二年1261置,至元二十二年1285给印。

这个官职是管理东平等路的管民官,级别是正五品。设有总管一名、副官一名、都目一名,底下还有一个办事的小吏。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设立,到了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才正式发给了官印。

〔116〕管领大名等路宣抚司、燕京路管民千户所,秩从七品,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中统二年1261置。

这个官职负责管辖大名等路的宣抚司和燕京路的管民千户所,品级是从七品,设有一名提领和一名副提领。是在中统二年设立的。

〔117〕管领曹州等处本投下民户、管领东明等处本投下户计、管领蒲城等处本投下诸色户计、管领汴梁等路本投下种田打捕躯户四提领所,秩正七品。提领各二员,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典史各一人,司吏各一人。中统二年1261置,至元十四年1277颁印。

有四个提领所,分别是:管理曹州等地的直属民户的、管理东明等地的直属户籍的、管理蒲城等地的各种户籍的、管理汴梁等路的直属种田打捕躯户的。它们都是正七品编制。每个所设提领两人,同提领、副提领各一人,典史一人,司吏一人。这些机构是在中统二年设的,到至元十四年才颁发了官印。

〔118〕海西辽东哈思罕等处鹰房诸色人匠怯怜口万户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兼照磨一员,译史一人。掌钱粮造作之事,管领哈思罕等处、肇州、朵因温都儿诸色人匠四千户,仍领镇抚所、千户所。

这个部门叫海西辽东哈思罕等地的鹰房、各种工匠和私属人户万户府,级别是正三品。里面设有一个达鲁花赤、一个万户、一个副万户、一个经历、一个知事、一个提控案牍兼照磨,还有一个译史。它负责管理钱粮和制作的事情,管着哈思罕等地、肇州、朵因温都儿的各种工匠一共四千户,同时还领导着镇抚所和千户所。

〔119〕镇抚司,镇抚一员,吏一人。延祐四年1317始置。

镇抚司,设置一名镇抚官和一名吏员。延祐四年(1317年)开始设立。

〔120〕哈思罕等处打捕鹰房怯怜口千户所,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四人,弹压一人,部役二人。至大二年1309,置提举司。延祐六年1319,改千户所。

哈思罕等地负责捕鹰和养鹰的怯怜口千户所,官阶是从五品,设有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四人、弹压一人、部役二人。元朝至大二年(公元1309年)设置了提举司,到了延祐六年(公元1319年)又改设为千户所。

〔121〕诸色人匠怯怜口千户所,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都目一员,司吏四人,部役二人。初为提举司,后改千户所。

各类工匠和怯怜户的千户所,级别是从五品,设置一位达鲁花赤、一位千户、一位副千户、一位都目、四位司吏、两位部役。最初是提举司,后来改为千户所。

〔122〕肇州等处女直千户所,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四人。延祐三年1316置。

肇州等地的女真千户所,设置了一位达鲁花赤、一位千户、一位副千户、一位吏目和四位司吏。这个机构是在元朝延祐三年设立的。

〔123〕朵因温都儿兀良哈千户所,延祐三年1316置。

朵因温都儿兀良哈千户所,是在元仁宗延祐三年(1316年)设立的。

〔124〕灰亦儿等处怯怜口千户所,至治元年1321置。

灰亦儿等地的怯怜口千户所,是在至治元年设立的。

〔125〕开元等处怯怜口千户所,至治元年1321置。

设置在开元等地的怯怜口千户所,是在至治元年设立的。

〔126〕石州等处怯怜口千户所,延祐七年1320置。

石州等地的怯怜口千户所,是在延祐七年设置的。

〔127〕沈阳等处怯怜口千户所,至治元年1321置。

沈阳等地的怯怜口千户所,是在至治元年设立的。

〔128〕辽阳等处怯怜口千户所,至治二年1322置。

辽阳等地的怯怜口千户所,是在元朝至治二年(1322年)设立的。

〔129〕盖州等处怯怜口千户所,延祐五年1318置。

盖州等地的怯怜口千户所,是元朝延祐五年(1318年)设置的。

〔130〕干盘等处怯怜口千户所,至治元年1321置。

干盘等地的怯怜口千户所,是在至治元年设立的。

〔131〕辽阳等处金银铁冶都提举司,秩正四品,都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提控案牍一员,译史一人,吏六人,奏差二人。掌办金银<*石甘铁等课,分纳中书省及中政院。延祐七年1320,以其赋尽归中宫。

辽阳等地的金银铁冶都提举司,官阶为正四品。设都提举一人、同提举一人、副提举一人、提控案牍一人、译史一人、吏六人、奏差二人。负责办理金银铜铁等赋税,分别上交给中书省和中政院。延祐七年,这些赋税全部归入中宫(皇后)。

〔132〕管领本位下怯怜口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都总管一员,并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一员,从五品。掌怯怜口二万九千户,田万五千余顷,出赋以备供奉营缮之事。中统二年1261置府。大德十年1306,隶詹事院。至大三年1310,隶徽政院。延祐三年1316,改善政司。至治二年1322,徽政院及其属尽废。天历三年1330,复立府,仍正三品,设官如上。其首领官则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照磨一员,从九品。吏属:令史一十二人,译史四人,通事、知印各二人,奏差一十人,典吏六人。

这个都总管府管理着皇帝直属下的怯怜口、各路各类工匠和打捕鹰房等事务,级别是正三品。官员设置包括一名达鲁花赤和一名都总管,都是正三品;一名同知,正五品;一名副总管,从五品。它掌管两万九千户怯怜口和一万五千多顷田地,这些人缴纳赋税用于供应宫廷需要和营建修缮。该府在中统二年设立;大德十年归属詹事院;至大三年归属徽政院;延祐三年改名为善政司;至治二年徽政院及其下属机构全被废除;天历三年重新设立,仍为正三品,官员配置跟以前一样。它的首领官包括一名经历(从七品)、一名知事(从八品)、一名照磨(从九品)。吏属有令史十二人、译史四人、通事和知印各两人、奏差十人、典吏六人。

〔133〕管领诸路打捕鹰房民匠等户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一员,品秩如上;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照磨一员,令史四人,译史一人,奏差二人。大德三年1299置。其属附见:

管理各路打捕鹰房、工匠等民户的总管府,官级为正三品。设置有达鲁花赤一名,总管一名,同知一名,副总管一名,他们的品级和前面说的一样;还有经历一名,知事一名,提控案牍一名,照磨一名,令史四名,译史一名,奏差两名。这个机构是在大德三年(1299年)设立的。它的下属机构记载如下:

〔134〕大都等路管民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都目一员。

在大都等路的管民提举司里,设有一名达鲁花赤、一名同提举、一名副提举、一名都目。

〔135〕大都保定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在大都保定提领所这个机构,设有两位提领、一位同提领、一位副提领和一位典史。

〔136〕河间真定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在河间真定提领所,设有提领两人、同提领一人、副提领一人、典史一人。

〔137〕唐州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都目一员。

唐州的提举司,设有达鲁花赤一名、提举一名、同提举一名、副提举一名、都目一名。

〔138〕南阳邓州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南阳邓州的提领所,设有提领两人,同提领一人,副提领一人,典史一人。

〔139〕唐州泌阳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唐州泌阳的提领所,设有提领两人、同提领一人、副提领一人、典史一人。

〔140〕襄阳湖阳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襄阳湖阳提领所这个机构,设有两名提领、一名同提领、一名副提领和一名典史。

〔141〕汝宁陈州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汝宁陈州的提领所,配备有两位提领、一位同提领、一位副提领以及一位典史。

〔142〕河南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都目一员。

河南提举司设有达鲁花赤一人、提举一人、同提举一人、都目一人。

〔143〕汴梁裕州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汴梁裕州的提领所,设有提领两名、同提领一名、副提领一名、典史一名。

〔144〕河南嵩汝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河南嵩汝提领所这个机构,设有提领两名,同提领一名,副提领一名,典史一名。

〔145〕南阳唐州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南阳唐州提领所,设有提领两名,同提领一名,副提领一名,典史一名。

〔146〕冀宁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都目一员。

冀宁提举司设有达鲁花赤一人,提举一人,都目一人。

〔147〕冀宁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冀宁提领所这个机构,编制上有两名提领、一名同提领、一名副提领,还有一名典史。

〔148〕晋宁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晋宁提领所这个机构,配备有两名提领、一名同提领、一名副提领和一名典史。

〔149〕宝昌库,提领一员,大使一员,掌受金银<*石甘铁之课,以待储运。

宝昌库设置提领一位、大使一位,负责接收金银以及石、甘、铁等物品的赋税,以供储存和运输。

〔150〕金银场提领所凡七,梁家寨银场、明世银场、密务银场、宝山银场、烧炭峪银场、胡宝峪金场、七宝山<*石甘炭场,俱从七品,每所各设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

金银场提领所一共有七个,分别是梁家寨银场、明世银场、密务银场、宝山银场、烧炭峪银场、胡宝峪金场和七宝山石甘炭场(原文中的“<*”可能为符号或笔误,这里按常见名称处理)。这七个场所的官阶都是从七品,每个所都设置提领一人、同提领一人、副提领一人。

〔151〕铁冶管勾所凡二处,各设管勾一员、同管勾一员、副管勾一员。

负责铁冶管理的管勾所总共有两处,每处都设置管勾一名、同管勾一名、副管勾一名。

〔152〕奉宸库,秩五品,提点四员,副使二员,提控案牍一员,库子六人,掌中藏宝货钱帛给纳之事。大德元年1297置。

奉宸库是官阶五品的机构,设有提点四名、副使两名、提控案牍一名、库子六人,负责掌管宫中收藏的宝物、货物、钱财、布匹的收进和支出事务。这个机构是在大德元年设置的。

〔153〕广禧库,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提控案牍一员,库子四人,大德八年1304置,掌收支御膳野物,职视生料库。

广禧库,设有达鲁花赤一名,提举一名,大使一名,副使两名,提控案牍一名,库子四人,是在大德八年设置的,负责掌管皇帝膳食所用的野味,职责与生料库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