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宗正府,秩从一品。国初未有官制,首置断事官,曰札鲁忽赤,会决庶务。凡诸王驸马投下蒙古、色目人等,应犯一切公事,及汉人奸盗诈伪、蛊毒厌魅、诱掠逃驱、轻重罪囚,及边远出征官吏、每岁从驾分司上都存留住冬诸事,悉掌之。至元二年,置十员。三年,置八员。九年,降从一品银印,止理蒙古公事。以诸王为府长,余悉御位下及诸王之有国封者。又有怯薛人员,奉旨署事,别无颁受宣命。十四年,置十四员。十五年,置十三员。二十一年,置二十一员。二十二年,增至三十四员。二十八年,增至四十六员。大德四年,省五员。十一年,四十一员。皇庆元年,省二员,以汉人刑名归刑部。泰定元年,复命兼理,置札鲁忽赤四十二员,令史改为掾史。致和元年,以上都、大都所属蒙古人并怯薛军站色目与汉人相犯者,归宗正府处断,其余路府州县汉人、蒙古、色目词讼,悉归有司刑部掌管。正官札鲁忽赤四十二员,从一品;郎中二员,从五品;员外郎二员,从六品;都事二员,从七品;承发架阁库管勾一员,从八品;掾史十人,蒙古必阇赤十三人,通事、知印各三人,宣使十人,蒙古书写一人,典吏三人,库子一人,医人一人,司狱二员。
大宗正府,官阶为从一品。建国初期还没有正式的官制,首先设置了断事官,叫做札鲁忽赤,负责裁决各种政务。凡是诸王驸马的投下(封地)所属的蒙古人、色目人等,一切应处理的公事,以及汉人犯奸盗诈伪、蛊毒厌魅(用巫术害人)、诱拐掠夺、逃亡驱役等罪,轻重囚犯,还有边远出征的官吏、每年跟随皇帝分司上都并留驻过冬等事务,全部由大宗正府掌管。至元二年,设置了十名官员。至元三年,设置八名。至元九年,降为从一品,使用银印,只处理蒙古人的公事。以诸王担任府长,其余官员都是皇帝侍卫以及拥有封国的诸王属下。还有怯薛(禁卫军)人员,奉旨办事,没有另外颁授的任命文书。至元十四年,设置十四名。至元十五年,设置十三名。至元二十一年,设置二十一名。至元二十二年,增加到三十四名。至元二十八年,增加到四十六名。大德四年,裁减了五名。大德十一年,有四十一员。皇庆元年,裁减了两名,把汉人的刑事案件划归刑部管理。泰定元年,又命令兼管汉人刑案,设置札鲁忽赤四十二名,令史改为掾史。致和元年,把上都、大都所属的蒙古人以及怯薛军站色目人与汉人相犯的案件,归大宗正府处断,其余路、府、州、县的汉人、蒙古、色目人的诉讼,全部归有关部门和刑部掌管。大宗正府的正官札鲁忽赤四十二名,从一品;郎中二名,从五品;员外郎二名,从六品;都事二名,从七品;承发架阁库管勾一名,从八品;掾史十人,蒙古必阇赤(文书官)十三人,通事、知印各三人,宣使十人,蒙古书写一人,典吏三人,库子一人,医人一人,司狱二员。
〔2〕大司农司,秩正二品,凡农桑、水利、学校、饥荒之事,悉掌之。至元七年1270始立,置官五员。十四年1277罢,以按察司兼领劝农事。十八年1281,改立农政院,置官六员。二十年1283,又改立务农司,秩从三品,置达鲁花赤一员、务农使一员、同知二员。是年,又改司农寺,达鲁花赤一员,司农卿二员,司丞一员。二十三年1286,仍为大司农司,秩仍正二品。大德元年1297,增领大司农事一员。皇庆二年1313,升从一品,增大司农一员。定置大司农四员,从一品;大司农卿二员,正二品;少卿二员,从二品;大司农丞二员,从三品;经历一员,从五品;都事二员,从七品;架阁库管勾一员,照磨一员,并正八品;掾史十二人,蒙古必阇赤二人,回回掾史一人,知印二人,通事一人,宣使一人,典吏五人。
大司农司这个机构,官阶是正二品,所有的农业、水利、学校、救灾等事务,全都归它管理。元朝至元七年(1270年)开始设立,设置了五名官员。至元十四年(1277年)被撤销,由按察司兼管鼓励农业生产的工作。至元十八年(1281年)改为农政院,设置六名官员。至元二十年(1283年)又改为务农司,官阶降为从三品,设置了一名达鲁花赤、一名务农使和两名同知。同年,又改为司农寺,设置一名达鲁花赤、两名司农卿和一名司丞。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又恢复为大司农司,官阶仍为正二品。大德元年(1297年)增加了一名领大司农事的官员。皇庆二年(1313年)升格为从一品,增加了一名大司农。最终固定下来的编制是:大司农四名,从一品;大司农卿两名,正二品;少卿两名,从二品;大司农丞两名,从三品;经历一名,从五品;都事两名,从七品;架阁库管勾一名,照磨一名,都是正八品;掾史十二人,蒙古必阇赤二人,回回掾史一人,知印二人,通事一人,宣使一人,典吏五人。
〔3〕籍田署,秩从六品,掌耕种籍田,以奉宗庙祭祀。至元七年1270始立,隶大司农。十四年1277,罢司农,隶太常寺。二十三年1286,复立大司农司,仍隶焉。署令一员,从六品;署丞一员,从七品;司吏一人。
籍田署,级别是从六品,负责耕种籍田,用于供应宗庙的祭祀。至元七年(1270年)开始设立,隶属大司农管辖。至元十四年(1277年),大司农被撤销,改属太常寺。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重新设立大司农司,又归大司农司管辖。设署令一名,从六品;署丞一名,从七品;司吏一人。
〔4〕供膳司,秩从五品。掌供给应需,货买百色生料,并桑哥籍入赀产。至元二十二年1285始置,隶司农。置达鲁花赤一员,提点一员,并从五品;司令一员,正六品;丞一员,正七品;吏一人。
供膳司这个部门,级别是从五品。它负责供应各种需要的东西,采购各种各样的原材料,还管着桑哥被没收的财产。这个机构是在元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开始设立的,归司农寺管。配备的人员有:一名达鲁花赤、一名提点,都是从五品;一名司令,正六品;一名丞,正七品;还有一名办事的吏员。
〔5〕辅用库,秩正九品。掌规运息钱,以给供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辅用库,官阶是正九品。负责管理利息钱款的运作,用来提供日常需求。设有一个大使,一个副使。
〔6〕兴中州等处油户提领所,秩从九品。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岁办油十万斤,以供内庖。至元二十九年1292始置。
兴中州等地的油户提领所,品级是从九品。设有提领一人,大使一人,副使一人。每年负责生产十万斤油,用来供应宫廷厨房。这个机构是在至元二十九年(公元1292年)开始设立的。
〔7〕蔚州面户提领所,提领一员,副使一员。掌办白面葱菜,以给应办,岁计十余万斤。
蔚州的面户提领所,设有提领一人,副使一人。他们负责采办白面和葱菜,用来供应官府所需的支应,每年总计十多万斤。
〔9〕永平屯田总管府,秩从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知事一员,司吏四人。至元二十四年1287,始立于永平路南马城县,以北京采木三千人隶之。所辖昌国、济民、丰赡三署,各置署令一员、署丞一员、直长一人、吏目二人、吏二人。
永平屯田总管府,官阶是从三品。设有达鲁花赤一名、总管一名、同知一名、知事一名、司吏四名。至元二十四年,最初设立在永平路的南马城县,将隶属于北京的三千名采木工人拨归它管辖。其下管辖昌国、济民、丰赡三个署,每个署设置署令一名、署丞一名、直长一名、吏目两名、吏两名。
〔10〕翰林兼国史院,秩正二品。中统初,以王鹗为翰林学士承旨,未立官署。至元元年1264始置,秩正三品。六年1269,置承旨三员、学士二员、侍读学士二员、侍讲学士二员、直学士二员。八年1271,升从二品。十四年1277,增承旨一员。十六年1279,增侍读学士一员。十七年1280,增承旨二员。二十年1283,省并集贤院为翰林国史集贤院。二十一年1284,增学士二员。二十二年1285,复分立集贤院。二十三年1286,增侍讲学士一员。二十六年1289,置官吏五员,掌管教习亦思替非文字。二十七年1290,增承旨一员。大德九年1305,升正二品,改典簿为司直,置都事一员。至大元年1308,置承旨九员。皇庆元年1312,升从一品,改司直为经历。延祐元年1314,别置回回国子监学,以掌亦思替非官属归之。五年1318,置承旨八员。后定置承旨六员,从一品;学士二员,正二品;侍读学士二员,从二品;侍讲学士二员,从二品;直学士二员,从三品。属官:待制五员,正五品;修撰三员,从六品;应奉翰林文字五员,从七品;编修官十员,正八品;检阅四员,正八品;典籍二员,正八品;经历一员,从五品;都事一员,从七品;掾史四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二人,蒙古书写五人,书写十人,接手书写十人,典吏三人,典书二人。
翰林兼国史院的官阶是正二品。中统初年,任命王鹗为翰林学士承旨,但当时还没有正式的官署。到至元元年才设立,官阶是正三品。至元六年,设置了三位承旨、两位学士、两位侍读学士、两位侍讲学士和两位直学士。至元八年,升为从二品。至元十四年,增加了一位承旨。至元十六年,增加了一位侍读学士。至元十七年,增加了两位承旨。至元二十年,合并集贤院,改称翰林国史集贤院。至元二十一年,增加了两位学士。至元二十二年,又分出去重新设立了集贤院。至元二十三年,增加了一位侍讲学士。至元二十六年,设置了五名官吏,负责教授“亦思替非”文字。至元二十七年,增加了一位承旨。大德九年,升为正二品,将典簿改为司直,并设置了一位都事。至大元年,设置了九位承旨。皇庆元年,升为从一品,将司直改为经历。延祐元年,另外设立了回回国子监学,将掌管亦思替非文字的官员归属到那里。延祐五年,设置了八位承旨。后来固定设置六位承旨(从一品)、两位学士(正二品)、两位侍读学士(从二品)、两位侍讲学士(从二品)、两位直学士(从三品)。属官包括:五位待制(正五品)、三位修撰(从六品)、五位应奉翰林文字(从七品)、十位编修官(正八品)、四位检阅(正八品)、两位典籍(正八品)、一位经历(从五品)、一位都事(从七品)、四位掾史、两位译史、两位通事、两位知印、五位蒙古书写、十位书写、十位接手书写、三位典吏、两位典书。
〔11〕蒙古翰林院,秩从二品,掌译写一切文字,及颁降玺书,并用蒙古新字,仍各以其国字副之。至元八年1271,始立新字学士于国史院。十二年1275,别立翰林院,置承旨一员、直学士一员、待制二员、修撰一员、应奉四员、写圣旨必阇赤十有一人、令史一人、知印一人。十八年1281,增承旨一员、学士三员,省汉儿令史,置蒙古必阇赤四人。二十九年1292,增承旨一员、侍读学士一员、知印一人。三十年1293,增管勾一员。大德五年1301,升正二品。九年1272,置司直一员、都事一员。皇庆元年1312,改升从一品,设官二十有八,吏属二十有四。延祐二年1315,改司直为经历。后定置承旨七员、学士二员、侍读学士二员、侍讲学士二员、直学士二员、待制四员、修撰二员、应奉五员、经历一员、都事一员,品秩并同翰林国史院。承发架阁库管勾一员,正九品;必阇赤一十四人,掾史三人,通事一人,译史一人,知印二人,书写一人,典吏三人。
蒙古翰林院这个部门,级别是从二品,主要负责翻译和书写各种文字,以及颁发皇帝诏书。这些都用蒙古新字来写,同时也会附上各国自己的文字作为对照。至元八年的时候,先在国史院设立了新字学士这个职位。到了至元十二年,又单独设立了翰林院,那时设了承旨、直学士、待制、修撰、应奉这些官员,还有写圣旨的必阇赤十一人、令史一人、知印一人。至元十八年,增加了承旨一人、学士三人,减少了汉儿令史,设置了蒙古必阇赤四人。至元二十九年,又增加了承旨一人、侍读学士一人、知印一人。至元三十年,增加了管勾一人。大德五年,升为正二品。大德九年,设置了司直一人、都事一人。皇庆元年,改升为从一品,官员定编二十八人,吏员二十四人。延祐二年,把司直改成了经历。后来固定下来,设有承旨七人、学士二人、侍读学士二人、侍讲学士二人、直学士二人、待制四人、修撰二人、应奉五人、经历一人、都事一人,这些官职的品级都跟翰林国史院一样。另外还有承发架阁库管勾一人,级别是正九品;以及必阇赤十四人、掾史三人、通事一人、译史一人、知印二人、书写一人、典吏三人。
〔12〕蒙古国子监,秩从三品。至元十四年1277始立,置司业一员。二十九年1292,准汉人国学例,置祭酒、司业、监丞。延祐四年1317,升正三品。七年1320,复降为从三品。后定置祭酒一员,从三品;司业二员,正五品;监丞一员,正六品;令史一人,必阇赤一人,知印一人。
蒙古国子监,官阶是从三品。元朝至元十四年才设立,当时设置了一名司业。到了至元二十九年,参照汉人国子学的先例,设置了祭酒、司业和监丞。延祐四年,升格为正三品;延祐七年,又降回到从三品。后来固定下来的人员编制是:祭酒一员,从三品;司业两员,正五品;监丞一员,正六品;还有令史一人、必阇赤一人、知印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