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殿中司,殿中侍御史二员,正四品。至元五年始置,秩正七品,后升正四品。凡大朝会,百官班序,其失仪失列,则纠罚之;在京百官到任假告事故,出三日不报者,则纠举之;大臣入内奏事,则随以入,凡不可与闻之人,则纠避之。知班四人,通事、译史各一人。
殿中司这个机构,设了两名殿中侍御史,官阶是正四品。这个职位是从至元五年开始设立的,一开始是正七品,后来升到了正四品。每逢朝廷大型朝会,所有的官员都有固定的班位和次序,如果有人失礼或者站错了队,殿中侍御史就负责纠正和处罚他们;在京城的官员凡是上任、请假或者报备各种事情,如果超过三天还没有上报,殿中侍御史就要检举他们;大臣进内廷向皇帝奏事的时候,殿中侍御史就跟着一起进去,凡是那些不应该听到机密的人,就由他们来纠正并让人回避。下面还设有知班四个人,通事、译史各一个人。
〔163〕察院,秩正七品,监察御史三十二员,司耳目之寄,任刺举之事。至元五年,始置御史十一员,悉以汉人为之。八年,增置六员。十九年,增置一十六员,始参用蒙古人为之。至元二十二年,参用南儒二人。书吏三十二人。
察院,官阶为正七品,设有三十二名监察御史,负责充当皇帝的耳目,承担检举揭发不法行为的职责。至元五年(1268年),开始设置十一名御史,全部由汉人担任。至元八年,增加六名。至元十九年,增加十六名,开始参用蒙古人担任。至元二十二年,参用两名南方儒生。另有书吏三十二人。
〔164〕江南诸道行御史台,设官品秩同内台。至元十四年1277,始置江南行御史台于杨州,寻徙杭州,又徙江州。二十三年1286,迁于建康,以监临东南诸省,统制各道宪司,而总诸内台。初置大夫、中丞、侍御史、治书侍御史各一员,统淮东、淮西、湖北、浙东、浙西、江东、江西、湖南八道提刑按察司。十五年1278,增江南湖北、岭南广西、福建广东三道。二十三年1286,以淮东、淮西、山南三道,拨隶内台。三十年1293,增海北海南一道。大德元年1297,定为江南诸道行御史台,设官九员,以监江浙、江西、湖广三省,统江东、江西、浙东、浙西、湖南、湖北、广东、广西、福建、海南十道。大夫一员,中丞二员,侍御史二员,治书侍御史二员,经历一员,都事二员,照磨一员,架阁库管勾一员,承发管勾兼狱丞一员,令史一十六人,译史四人,回回掾史、通事、知印各二人,宣使十人,典吏、库子、台医各有差。
江南诸道行御史台(江南地区各道的中央御史派出机构),设立的官职和品级与中央御史台相同。至元十四年(1277年),最初在扬州设置江南行御史台,不久迁到杭州,又迁到江州(今九江)。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又迁到建康(今南京),负责监督东南各省,统管各道提刑按察司,并总辖于中央御史台。最初设置大夫、中丞、侍御史、治书侍御史各一人,统领淮东、淮西、湖北、浙东、浙西、江东、江西、湖南八道提刑按察司。至元十五年(1278年),增加了江南湖北、岭南广西、福建广东三道。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将淮东、淮西、山南三道划归中央御史台管辖。至元三十年(1293年),增加了海北海南一道。大德元年(1297年),正式定名为江南诸道行御史台,设置官员九人,负责监督江浙、江西、湖广三个行省,统领江东、江西、浙东、浙西、湖南、湖北、广东、广西、福建、海南十道。具体官员配置为:大夫一人,中丞二人,侍御史二人,治书侍御史二人,经历一人,都事二人,照磨一人,架阁库管勾一人,承发管勾兼狱丞一人,令史十六人,译史四人,回回掾史、通事、知印各二人,宣使十人,典吏、库子、台医等人员各有定额。
〔165〕察院,品秩如内察院。至元十四年1277,置监察御史十员,书吏十员。二十三年1286,增蒙古御史十四员、书吏十四人,又增汉人御史四员、书吏四人。后定置御史二十八员、书吏二十八人。
察院的官职品级与内察院相同。至元十四年(1277年),设立了十名监察御史和十名书吏。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增加了十四名蒙古御史和十四名书吏,又增加了四名汉人御史和四名书吏。后来固定下来,总共设置二十八名御史和二十八名书吏。
〔166〕陕西诸道行御史台,设官品秩同内台。至元二十七年1290,始置云南诸路行御史台,官止四员。大德元年1297,移云南行台于京兆,为陕西行台,而云南改立廉访司。延祐元年1314罢。二年1315复立,统汉中、陇北、四川、云南四道。定置大夫一员、御史中丞二员、侍御史二员、治书侍御史二员、经历一员、都事二员、照磨一员、架阁库管勾一员、承发司管勾兼狱丞一员、掾史一十二人、蒙古必阇赤二人、回回掾史一人、通事二人、知印一人、宣使十人、典吏五人、库子二人。
陕西诸道行御史台的官员设置和品级待遇与中央御史台相同。元世祖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开始设立云南诸路行御史台,只设置了四名官员。元成宗大德元年(1297年),将云南行御史台迁移到京兆(今西安),改名为陕西行御史台,而云南地区改设肃政廉访司。元仁宗延祐元年(1314年)撤销,延祐二年(1315年)又恢复设立,统领汉中、陇北、四川、云南四道。固定设置官员如下:大夫一名、御史中丞两名、侍御史两名、治书侍御史两名、经历一名、都事两名、照磨一名、架阁库管勾一名、承发司管勾兼狱丞一名、掾史十二人、蒙古必阇赤二人、回回掾史一人、通事二人、知印一人、宣使十人、典吏五人、库子二人。
察院,它的官阶等级与内察院相同。设有监察御史二十人,书吏二十人。
〔168〕肃政廉访司。国初,立提刑按察司四道:曰山东东西道,曰河东陕西道,曰山北东西道,曰河北河南道。至元六年,以提刑按察司兼劝农事。八年,置河东山西道、陕西四川道。十二年,分置燕南河北道。十三年,以省并衙门,罢按察司。十四年复置,增立八道:曰江北淮东道,曰淮西江北道,曰山南江北道,曰浙东海右道,曰江南浙西道,曰江东建康道,曰江西湖东道,曰岭北湖南道。十五年,复增三道:曰江南湖北道,曰岭南广西道,曰福建广东道。十九年,增西蜀四川道。二十年,增海北广东道,改福建广东道曰福建闽海道。以云南七路,置云南道。以女直之地,置海西辽东道。二十三年,以淮东、淮西、山南三道,拨隶内台。二十四年,增河西陇右道。是年,罢云南道。二十五年,罢海西辽东。二十七年,以云南按察司所治,立云南行御史台。二十八年,改按察司曰肃政廉访司。大德元年,徙云南行台于陕西,复立云南道。三十年,增海北海南道,其后遂定为二十二道。每道廉访使二员,正三品;副使二员,正四品;佥事四员,两广、海南止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正八品;照磨兼管勾一员,正九品;书吏十六人,译史、通事各一人,奏差五人,典吏二人。
肃政廉访司是元朝的地方监察机构。元朝初年,设立了四个提刑按察司道:山东东西道、河东陕西道、山北东西道、河北河南道。至元六年,让提刑按察司兼管劝农事务。至元八年,设置了河东山西道、陕西四川道。至元十二年,又分设了燕南河北道。至元十三年,因为合并官署,撤销了按察司。至元十四年又恢复设置,并增加了八个道:江北淮东道、淮西江北道、山南江北道、浙东海右道、江南浙西道、江东建康道、江西湖东道、岭北湖南道。至元十五年,又增加了三个道:江南湖北道、岭南广西道、福建广东道。至元十九年,增设西蜀四川道。至元二十年,增设海北广东道,并将福建广东道改名为福建闽海道。将云南的七个路设置为云南道,将女真地区设置为海西辽东道。至元二十三年,将淮东、淮西、山南三个道划归内台管辖。至元二十四年,增设河西陇右道,同年撤销云南道。至元二十五年,撤销海西辽东道。至元二十七年,在云南按察司的治所设立了云南行御史台。至元二十八年,将按察司改名为肃政廉访司。大德元年,将云南行御史台迁移到陕西,又重新设立了云南道。至元三十年,增设海北海南道,此后固定为二十二道。每个道设有廉访使二人(正三品),副使二人(正四品),佥事四人(两广和海南只有二人,正五品),经历一人(从七品),知事一人(正八品),照磨兼管勾一人(正九品),书吏十六人,译史、通事各一人,奏差五人,典吏二人。
山东东西道的官署设置在济南路。
河东山西道,它的官署设在冀宁路。
燕南河北道这个行政区划,它的办公机构设在真定路。
在江北河南道下辖的汴梁路,设置了一个官署机构。
在山南江北道,设立了中兴路的衙门。
淮西江北道的官署设置在庐州路。
江北淮东道,它的官署设置在扬州路。(或:江北淮东道的行政机构设立在扬州路。)
山北辽东道这一行政区划中,大宁路设置了官署。
江南十道,都归江南行台管辖。
在江东建康道这个地方,于宁国路设置了官署衙门。
江西湖东道,在龙兴路设立治所。
在江南浙西道的杭州路设置了官署。
浙东海右道的官署设在婺州路。
江南湖北道,在武昌路设置官署。
在岭北湖南道这个行政区,天临路(今长沙一带)设立了一个官署机构。
在岭南地区的广西道,静江府设立了行政机构。
海北广东道,在广州路设置管理机构。
海北海南道的官署设置在雷州路。
福建闽海道这个行政区域,把它的官署衙门设立在福州路。
陕西的四个道,隶属于陕西行台管辖。
陕西汉中道,在凤翔府设置官署(作为治所)。
在河西陇北道这个地方,甘州路设立了官府机构。
在西蜀四川道,于成都路设置了官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