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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 卷四百六十·列传第二百一十九

宋史 · 目录

〔1〕△朱娥 张氏 彭列女 郝节娥 朱氏 崔氏 赵氏 丁氏 项氏 王氏二妇徐氏 荣氏 何氏 董氏 谭氏 刘氏 张氏 师氏 陈堂前 节妇廖氏 刘当可母 曾氏妇 王袤妻 涂端友妻 詹氏女 刘生妻 谢泌妻 谢枋得妻 王贞妇 赵淮妾 谭氏妇 吴中孚妻 吕仲洙女 林老女 童氏女 韩氏女 王氏妇刘仝子妻(毛惜惜附)

这里列出的是《宋史·列女传》中记载的各位烈女,包括朱娥、张氏、彭列女、郝节娥、朱氏、崔氏、赵氏、丁氏、项氏、王氏二妇、徐氏、荣氏、何氏、董氏、谭氏、刘氏、张氏、师氏、陈堂前、节妇廖氏、刘当可的母亲、曾氏妇、王袤的妻子、涂端友的妻子、詹氏女、刘生的妻子、谢泌的妻子、谢枋得的妻子、王贞妇、赵淮的妾、谭氏妇、吴中孚的妻子、吕仲洙的女儿、林老女、童氏女、韩氏女、王氏妇、刘仝子的妻子(另外附带毛惜惜的事迹)。

〔2〕古者天子亲耕,教男子力作,皇后亲蚕,教女子治生。王道之本,风俗之原,固有在矣。男有塾师,女有师氏,国有其官,家有其训,然而诗书所称男女之贤,尚可数也。世道既降,教典非古,男子之志四方,犹可隆师亲友以为善;女子生长环堵之中,能著美行垂于汗青,岂易得哉。故历代所传列女,何可弃也?考宋旧史得列女若干人,作《列女传》。

古代的时候,天子亲自耕种,是为了教导男子努力耕作;皇后亲自养蚕,是为了教导女子操持生计。这是王道的根本,风俗的源头,本来就存在于此。男子有私塾老师,女子有女师教导,国家设有专门的官职,每家每户也有家训,然而《诗经》《尚书》等典籍中称赞的贤德男女,数量还是有限的。世道衰落之后,教化制度不再像古代那样,男子有志于四方,还可以通过尊师重道、亲近朋友来做好事;但女子从小生长在狭小的环境里,能够做出美好的行为并流传在史册上,这难道是容易做到的吗?所以历代流传下来的列女事迹,怎么能舍弃呢?考察宋朝旧史,搜集到若干位列女,于是编写了《列女传》。

〔3〕朱娥者,越州上虞朱回女也。母早亡,养于祖媪。娥十岁,里中朱颜与媪竞,持刀欲杀媪,一家惊溃,独娥号呼突前,拥蔽其媪,手挽颜衣,以身下坠颜刀,曰:“宁杀我,毋杀媪也。”媪以娥故得脱。娥连被数十刀,犹手挽颜衣不释,颜忿恚,断其喉以死。事闻,赐其家粟帛。其后,会稽令董皆为娥立像于曹娥庙,岁时配享焉。

朱娥是越州上虞人朱回的女儿。她母亲很早就去世了,由祖母抚养长大。朱娥十岁那年,同村的朱颜和祖母发生争执,拿着刀要杀祖母,全家人都吓得到处逃窜,只有朱娥大声呼喊着冲上前去,抱住祖母保护她,用手抓住朱颜的衣服,用自己的身体往下压住朱颜的刀,说:“宁可杀我,也不要杀我祖母。”祖母因为朱娥的保护才得以逃脱。朱娥身上被砍了数十刀,仍然紧紧抓住朱颜的衣服不放,朱颜愤怒极了,割断了朱娥的喉咙,朱娥因此而死。这件事被上报后,朝廷赏赐给她家粮食和布帛。后来,会稽县令董都为朱娥在曹娥庙里立了像,每年按时祭祀她。

〔4〕张氏,鄂州江夏民妇。里恶少谢师乞过其家,持刀逼欲与为乱,曰:“从我则全,不从则死。”张大骂曰:“庸奴!可死,不可它也。”至以刃断其喉,犹能走,擒师乞,以告邻人。既死,朝廷闻之,诏封旌德县君,表坟曰“列女之墓”,赐酒帛,令郡县致奠。

张氏是鄂州江夏的一位普通民妇。同乡有个恶霸少年叫谢师乞,路过她家,拿刀逼迫她,想和她发生关系,说:“顺从我就能活命,不顺从就死。”张氏大骂道:“你这个没用的奴才!我宁可死,也不能做别的事(失节)。”谢师乞用刀割断了她的喉咙,她还能跑,抓住谢师乞,并告诉了邻居。她死后,朝廷听说了这件事,下诏封她为旌德县君,在她的坟上立碑叫做“列女之墓”,还赐给她家酒和布帛,命令郡县去祭奠她。

〔5〕彭列女,生洪州分宁农家。从父泰入山伐薪,父遇虎,将不脱,女拔刀斫虎,夺其父而还。事闻,诏赐粟帛,敕州县岁时存问。

彭家的贞烈女子,出生在洪州分宁的一个农民家庭。她跟着父亲彭泰进山砍柴,父亲遇到老虎,眼看就要脱不了身,她拔出刀砍向老虎,把父亲夺了回来。这件事传到朝廷,皇帝下诏赏赐给她粮食和布帛,并命令地方官每年按时去慰问她。

〔6〕郝节娥,嘉州娼家女。生五岁,母娼苦贫,卖于洪雅良家为养女。始笄,母夺而归,欲令世其娼,娥不乐娼,日逼之,娥曰:“少育良家,习织作组紃之事,又辄精巧,粗可以给母朝夕,欲求此身使终为良,可乎?”母益怒,且箠且骂。

郝节娥是嘉州(今四川乐山)一个娼妓家的女儿。五岁时,母亲因为贫穷困苦,把她卖给洪雅县一户清白人家做养女。刚满十五岁,母亲强行把她要回来,想让她继承娼妓行业。郝节娥不乐意做娼妓,母亲天天逼迫她。郝节娥说:“我从小在清白人家养育,学习纺织、编织丝带刺绣这类活计,而且做得精巧,大致可以供养母亲日常生活,我希望自己一辈子做良家妇女,可以吗?”母亲更加生气,一边用鞭子打一边骂。

〔7〕洪雅春时为蚕丛祠,娼与邑少年期,因蚕丛具酒邀娥。娼与娥徐往,娥见少年,仓皇惊走,母挽捽不使去。不得已留坐中,时时顾酒食辄唾,强饮之,则呕哕满地,少年卒不得侵凌。暮归,过鸡鸣渡,娥度他日必不可脱,阳渴求饮,自投于江以死。乡人谓之“节娥”云。

洪雅县春天有蚕丛祠的庙会,一个倡女和县里的少年约好,趁着庙会准备好酒菜邀请娥。倡女和娥慢慢走过去,娥看到那个少年,惊慌失措地逃跑,她母亲拉住她不让走。娥没办法只好留下坐陪,她不时地看着酒菜就吐口水,被强行灌酒就呕吐了一地,那个少年最终没能侵犯她。傍晚回家时经过鸡鸣渡,娥估计以后肯定逃不掉,就假装口渴要喝水,自己跳进江里淹死了。乡里人都称她为“节娥”。

〔8〕朱氏,开封民妇也。家贫,卖巾屦簪珥以给其夫。夫日与侠少饮博,不以家为事,犯法徒武昌。父母欲夺而嫁之,朱曰:“何迫我如是耶?”其夫将行,一夕自经死,且曰:“及吾夫未去,使知我不为不义屈也。”吴充时为开封府判官,作《阿朱诗》以道其事。

朱氏是开封的一个普通妇女。家里穷,靠卖头巾、鞋子、簪子、耳环来供养她丈夫。她丈夫每天和游手好闲的年轻人喝酒赌博,不把家当回事,后来犯了法被流放到武昌。朱氏的父母想强迫她改嫁,朱氏说:“为什么要这样逼我呢?”她丈夫即将出发去流放地那天晚上,她上吊自杀了,并且说:“趁我丈夫还没走,让他知道我不会因为不义而屈服。”当时吴充担任开封府判官,写了《阿朱诗》来讲述这件事。

〔9〕崔氏,合淝包繶妻。繶,枢密副使拯之子,早亡,惟一稚儿。拯夫妇意崔不能守也,使左右尝其心。崔蓬垢涕泣出堂下,见拯曰:“翁,天下名公也。妇得齿贱获,执瀚涤之事幸矣,况敢污家乎!生为包妇,死为包鬼,誓无它也。”

崔氏是合肥人包繶的妻子。包繶是枢密副使包拯的儿子,很早就去世了,只留下一个年幼的孩子。包拯夫妇认为崔氏可能守不住节,就让身边的人去试探她的心意。崔氏蓬头垢面,流着眼泪走出堂下,见到包拯说:“公公,您是天下有名的大人物。我作为儿媳,能够列在卑贱的仆役之中,做洒水扫地的活就已经很幸运了,怎么还敢玷污家门呢!活着是包家的媳妇,死了是包家的鬼魂,发誓绝没有二心。”

〔10〕其后,稚儿亦卒。母吕自荆州来,诱崔欲嫁其族人,因谓曰:“丧夫守子,子死孰守?”崔曰:“昔之留也,非以子也,舅姑故也。今舅殁,姑老矣,将舍而去乎?”吕怒,诅骂曰:“我宁死此,决不独归,须尔同往也。”崔泣曰:“母远来,义不当使母独还。然到荆州傥以不义见迫,必绝于尺组之下,愿以尸还包氏。”遂偕去。母见其誓必死,卒还包氏。

后来,年幼的孩子也死了。崔氏的母亲吕氏从荆州赶来,想劝崔氏嫁给她的娘家人,于是对她说:“你死了丈夫,守着孩子,现在孩子也死了,你还守着谁?”崔氏说:“我当初留下来,不是因为孩子,而是因为公婆。现在公公去世了,婆婆也老了,我能丢下她离开吗?”吕氏很生气,咒骂道:“我宁可死在这里,也绝不一个人回去,你必须跟我一起走。”崔氏哭着说:“母亲大老远来,按理我不该让您一个人回去。但到了荆州,如果逼我做不义的事,我一定会用绳子自尽,希望您能把我的尸体送回包家。”于是两人一起去了荆州。吕氏见她发誓必死,最终只好让她返回包家。

〔11〕赵氏,贝州人。父尝举学究。王则反,闻赵氏有殊色,使人劫致之,欲纳为妻。赵日号哭慢骂求死,贼爱其色不杀,多使人守之。赵知不脱,乃绐曰:“必欲妻我,宜择日以礼聘。”贼信之,使归其家。家人惧其自殒,得祸于贼,益使人守视。贼具聘帛,盛舆从来迎。赵与家人诀曰:“吾不复归此矣。”问其故,答曰:“岂有为贼污辱至此,而尚有生理乎!”家人曰:“汝忍不为家族计?”赵曰:“第亡患。”遂涕泣登舆而去。至州廨,举帘视之,已自缢舆中死矣。尚书屯田员外郎张寅有《赵女诗》。

赵氏是贝州人。她父亲曾经考取过学究功名。王则造反时,听说赵氏长得特别漂亮,就派人把她劫持过来,想娶她做妻子。赵氏每天又哭又骂,求死,叛军头子贪恋她的美貌,没杀她,反而派了好多人看守她。赵氏知道自己逃不掉,就骗他们说:“如果一定要娶我,应该选个吉利日子,按礼节下聘。”叛军信了,让她回了家。家人怕她自尽,惹来叛军降祸,更加严密地看守她。叛军备好聘礼,用大轿子来迎娶。赵氏跟家人告别说:“我再也回不来了。”家人问为什么,她回答说:“难道被贼人这么糟蹋,还能有活路吗!”家人说:“你忍心不为家族考虑吗?”赵氏说:“只管放心,别担心。”于是哭着上了轿子走了。到了州衙,掀开轿帘一看,她已经在轿子里上吊死了。尚书屯田员外郎张寅为此写了《赵女诗》。

〔12〕张晋卿妻丁氏,郑州新郑人,参知政事度五世孙也。靖康中,与晋卿避金兵于大隗山。金兵入山,为所得,挟之鞍上。丁自投于地,戟手大骂,连呼曰:“我死即死耳,誓不受辱于尔辈。”复挟上马,再三骂不已。卒乃忿然举梃纵击,遂死杖下。

张晋卿的妻子丁氏,是郑州新郑人,参知政事丁度的五世孙女。靖康年间,她和丈夫张晋卿在大隗山躲避金兵。金兵进入山中,他们被俘获,金兵把她挟持在马上。丁氏自己跳下地,用手指着金兵大骂,连声喊道:“我死就死罢了,誓死不受你们的侮辱!”金兵再次把她挟持上马,她不停地骂。最后金兵愤怒地举起棍棒猛打,她就这样死在棍棒之下。

〔13〕项氏,吉州吉水人。居永昌里,适同里孙氏。宣和七年1125,为里胥所逮,至中途欲侵凌之,项引刀自刺而死。郡以闻,诏赠孺人,旌表其庐。

项氏是吉州吉水县人,住在永昌里,嫁给同里的孙家。宣和七年,她被乡里小吏抓捕,走到半路上,小吏想要侵犯她,项氏就拔出刀自刺而死。州郡将此事上报朝廷,皇帝下诏追赠她为孺人,并表彰她的家门。

〔14〕王氏二妇,汝州人。建炎初,金人至汝州,二妇为所掠,拥置舟中,遂投汉江以死。尸皆浮出不坏,人为收葬之城外江上,为双冢以表之。

王家两个媳妇,是汝州人。建炎初年,金兵打到汝州,这两个媳妇被金兵抢走,被胁迫上了船,于是她们跳进汉江自尽了。她们的尸体都浮出水面,没有腐烂,人们把她们收葬在城外江边,修了两个坟来表彰她们。

〔15〕徐氏,和州人。闳中女也,适同郡张弼。建炎三年1129春,金人犯惟扬,官军望风奔溃,多肆虏掠,执徐欲污之。徐瞋目大骂曰:“朝廷蓄汝辈以备缓急,今敌犯行在,既不能赴难,又乘时为盗,我恨一女子不能引剑断汝头,以快众愤,肯为汝辱以苟活耶!第速杀我。”贼惭恚,以刃刺杀之,投江中而去。

徐氏是和州人,是闳中的女儿,嫁给了同郡的张弼。建炎三年春天,金兵侵犯扬州,宋朝官军还没打就跑了,到处抢劫掳掠,抓住了徐氏想要侮辱她。徐氏瞪大眼睛大骂:“朝廷养着你们这些人是为了防备紧急情况,现在敌人侵犯皇帝驻地,你们不但不能去抗敌,反而趁火打劫,我恨自己是个女子,不能拔剑砍下你们的头来解大家的心头之恨,难道会为了活命而受你们的侮辱吗?快杀了我吧!”贼人又惭愧又恼怒,用刀把她刺死,扔到江里就走了。

〔16〕荣氏,薿女弟也。自幼如成人,读《论语》《孝经》,能通大义,事父母孝。归将作监主簿马元颖。建炎二年1128,贼张遇寇仪真,荣与其姑及二女走惟扬,姑素羸,荣扶掖不忍舍。俄贼至,胁之不从,贼杀其女,胁之益急,荣厉声诟骂,遂遇害。

荣氏是薿的妹妹。她从小就像成年人一样懂事,读《论语》《孝经》,能通晓其中的大道理,对父母很孝顺。后来嫁给了将作监主簿马元颖。建炎二年,贼寇张遇侵犯仪真,荣氏带着她的婆婆和两个女儿逃往扬州,婆婆一向身体虚弱,荣氏搀扶着她,不忍心丢下她。不久贼人追来了,胁迫她顺从,她不肯屈服,贼人杀了她的女儿,胁迫得更加紧急,荣氏大声责骂,于是被杀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