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令者,有司之所守也。太祖以来,其所自断,则轻重取舍,有法外之意焉。然其末流之弊,专用己私以乱祖宗之成宪者多矣。
法律条令,是官员们所遵守的。从太祖皇帝以来,皇帝自己裁决案件时,在量刑轻重和取舍上,常常有超出法律规定的个人意图。但是到了后来,这种做法的弊端就显现出来了,很多人专门利用自己的私心来扰乱祖宗定下的法规制度。
〔2〕乾德伐蜀之役,有军大校割民妻乳而杀之,太祖召至阙,数其罪。近臣营救颇切,帝曰:“朕兴师伐罪,妇人何辜,而残忍至此!”遂斩之。
乾德年间讨伐蜀地的战役中,有一个军中的大校割下了一个百姓妻子的乳房并杀害了她。宋太祖把他召到朝廷,列举他的罪行。身边的近臣极力为他求情,太祖说:“我发动军队讨伐有罪的人,这个妇人有什么罪过?竟然残忍到这种地步!”于是杀了他。
〔3〕时郡县吏承五季之习,黩货厉民,故尤严贪墨之罪。开宝四年971,王元吉守英州,月余,受赃七十余万,帝以岭表初平,欲惩掊克之吏,特诏弃市。陕州民范义超,周显德中,以私怨杀同里常古真家十二口,古真小子留留幸脱走,至是,擒义超诉有司。陕州奏引赦当原,帝曰:“岂有杀一家十二人可以赦论邪?”命正其罪。八年975,有司言:“自三年至今,诏所贷死罪凡四千一百八人。”帝注意刑辟,哀矜无辜,尝叹曰:“尧、舜之时,四凶之罪止于投窜。先王用刑,盖不获已,何近代宪纲之密耶!”故自开宝以来,犯大辟,非情理深害者,多得贷死。
当时,郡县里的官员还沿袭着五代时期的坏习气,贪污受贿、祸害百姓,所以朝廷对贪官污吏的惩罚特别严厉。开宝四年,王元吉担任英州知州,才一个多月,就贪污了七十多万钱。皇帝因为岭南地区刚刚平定,想要惩治那些搜刮民财的官吏,特意下诏将他处死示众。陕州有个百姓叫范义超,在后周显德年间,因为私人恩怨杀了同乡常古真一家十二口人,常古真的小儿子留留侥幸逃脱。到这时候,留留抓住了范义超并告到官府。陕州官府上奏说按照赦令应当原谅他,皇帝说:“哪有杀了人家一家十二口还能按赦免处理的?”下令依法判罪。开宝八年,有关部门报告说:“从开宝三年到现在,下诏宽免的死罪总共四千一百零八人。”皇帝非常重视刑法,怜悯无辜的人,曾经感叹说:“尧、舜时代,四凶的罪行也不过是流放。先王使用刑罚,实在是不得已,为什么近代的刑法这么严密呢!”所以从开宝年间以来,犯了死罪,如果不是情节特别恶劣的,大多能得到宽免。
〔4〕太平兴国六年981,自春涉夏不雨,太宗意狱讼冤滥。会归德节度推官李承信因市葱笞园户,病创死。帝闻之,坐承信弃市。
太平兴国六年(公元981年),从春天到夏天一直没下雨,宋太宗怀疑是监狱里的诉讼案件有冤屈和滥用刑罚的情况。恰巧归德节度推官李承信因为买葱鞭打了一个种菜的农户,那人受伤感染病死。皇帝听说后,判了李承信死刑,在闹市执行并暴尸街头。
〔5〕初,太祖尝决系囚,多得宽贷。而开封妇人杀其夫前室子,当徒二年,帝以其凶虐残忍,特处死。至是,有泾州安定妇人,怒夫前妻之子妇,绝其吭而杀之。乃下诏曰:“自今继母杀伤夫前妻子,及姑杀妇者,同凡人论。”雍熙元年984,开封寡妇刘使婢诣府,诉其夫前室子王元吉毒己将死。右军巡推不得实,移左军巡掠治,元吉自诬伏。俄刘死。及府中虑囚,移司录司案问,颇得其侵诬之状,累月未决。府白于上,以其毒无显状,令免死,决徒。元吉妻张击登闻鼓称冤,帝召问张,尽得其状。立遣中使捕元推官吏,御史鞫问,乃刘有奸状,惭悸成疾,惧其子发觉而诬之。推官及左、右军巡使等削任降秩;医工诈称被毒,刘母弟欺隐王氏财物及推吏受赃者,并流海岛;余决罚有差。司录主吏赏缗钱,赐束帛。初,元吉之系,左军巡卒系缚搒治,谓之“鼠弹筝”,极其惨毒。帝令以其法缚狱卒,宛转号叫求速死。及解缚,两手良久不能动。帝谓宰相曰:“京邑之内,乃复冤酷如此,况四方乎?”
当初,宋太祖曾经审理在押的囚犯,大多给予宽大处理。但开封有个妇人杀了她丈夫前妻的儿子,按律应判徒刑两年,皇帝因为她凶恶残暴,特别下令处死。到了这时,有个泾州安定的妇人,因恼怒丈夫前妻的儿媳妇,就割断她的喉咙杀死了她。于是皇帝下诏说:“从今以后,继母杀伤丈夫前妻的儿子,以及婆婆杀死儿媳的,都按普通人的罪行论处。”雍熙元年,开封有个寡妇刘氏派婢女到官府,控告她丈夫前妻的儿子王元吉下毒害她,快要死了。右军巡审理后没有找到实情,就移交给左军巡拷打审讯,王元吉被迫承认了罪名。不久刘氏死了。等到府中审查囚犯,又移交给司录司重新查问,才查出了不少刘氏诬告的情况,但拖了几个月没有判决。府官向皇帝汇报,认为下毒没有明显证据,就下令免去死罪,改判徒刑。王元吉的妻子张氏敲登闻鼓喊冤,皇帝召见张氏询问,了解了全部情况。立即派宦官逮捕了原来审理的官吏,由御史审讯,才知道刘氏有通奸的事,因羞愧恐惧而生病,害怕被儿子发觉,就诬告了他。推官和左、右军巡使等被降职或降级;医生谎称刘氏被毒害,刘氏的弟弟隐瞒侵吞王家的财物以及审理的官吏受贿的,都被流放到海岛;其余的人分别给予处罚。司录司的主管官吏赏钱和绸缎。当初,王元吉被关押时,左军巡的狱卒捆绑拷打他,叫做“鼠弹筝”,极其残忍狠毒。皇帝下令用同样的方法捆绑狱卒,他们痛苦地翻滚号叫,只求快点死。等到解开绳子,两只手很久都动不了。皇帝对宰相说:“京城之内,竟然还有这样冤屈残酷的事,何况天下各地呢?”
〔6〕端拱间,虏犯边郡,北面部署言:“文安、大城二县监军段重诲等弃城遁,请论以军法。”帝遣中使就斩之。既行,谓曰:“此得非所管州军召之邪?往讯之乃决。”使至,果讯得乾宁牒令部送民入居城,非擅离所部,遽释之。
端拱年间,敌人侵犯边境州郡,北面部署上奏说:“文安、大城两县的监军段重诲等人弃城逃跑,请求按军法处置。”皇帝派遣宦官前去就地斩首。已经出发了,皇帝又说:“这难道不是他们所属的州军召唤他们吗?先去审问清楚再决定。”使者到达后,果然审问出是乾宁军发公文命令他们部署护送百姓入城居住,并不是擅自离开驻地,于是立即释放了他们。
〔7〕咸平间,有三司军将赵永昌者,素凶暴,督运江南,多为奸赃。知饶州韩昌龄廉得其状,乃移转运使冯亮,坐决杖停职。遂挝登闻鼓,讼昌龄与亮讪谤朝政,仍伪刻印,作亮等求解之状。真宗察其诈,于便殿自临讯,永昌屈伏,遂斩之,释亮不问,而昌龄以他事贬郢州团练副使。曹州民苏庄蓄兵器,匿亡命,豪夺民产,积赃计四十万。御史台请籍其家,帝曰:“暴横之民,国有常法,籍之,斯过也。”论如律。其纵舍轻重,必当于义,多类此。
咸平年间,有个叫赵永昌的三司军将,向来凶狠残暴,在江南监督运输物资时,做了很多贪污受贿的坏事。饶州知州韩昌龄查明了他的罪状,就移送转运使冯亮处理,结果赵永昌被判了杖刑并停职。于是赵永昌跑去敲打登闻鼓,控告韩昌龄和冯亮诽谤朝政,还伪造印章,假造冯亮等人请求和解的文书。宋真宗看出了其中有诈,就在便殿亲自审问,赵永昌理屈词穷,低头认罪,于是被斩首;冯亮被释放,不再追究;而韩昌龄则因为别的事被贬为郢州团练副使。曹州有个叫苏庄的百姓,私藏兵器,窝藏逃犯,强占百姓的产业,累积的赃款共计四十万。御史台请求抄没他的家产,皇帝说:"这种残暴蛮横的百姓,国家有正常的法律,要是抄没他的家产,那就太过分了。"最后按法律判处。宋真宗对于案子的从轻从重处理,必定合乎情理,大多像这样。
〔8〕凡岁饥,强民相率持杖劫人仓廪,法应弃市,每具狱上闻,辄贷其死。真宗时,蔡州民三百一十八人有罪,皆当死。知州张荣、推官江嗣宗议取为首者杖脊,余悉论杖罪。帝下诏褒之。遣使巡抚诸道,因谕之曰:“平民艰食,强取餱粮以图活命尔,不可从盗法科之。”天圣初,有司尝奏盗劫米伤主,仁宗曰:“饥劫米可哀,盗伤主可疾。虽然,无知迫于食不足耳。”命贷之。五年,陕西旱,因诏:“民劫仓廪,非伤主者减死,刺隶他州,非首谋又减一等。”自是,诸路灾伤即降敕,饥民为盗,多蒙矜减,赖以全活者甚众。司马光时知谏院,言曰:“臣闻敕下京东、西灾伤州军,如贫户以饥偷盗斛斗因而盗财者,与减等断放,臣窃以为非便。《周礼》荒政十有二,散利、薄征、缓刑、弛力、舍禁、去几,率皆推宽大之恩以利于民,独于盗贼,愈更严急。盖以饥馑之岁,盗贼必多,残害良民,不可不除。顷年尝见州县官吏,有不知治体,务为小仁。遇凶年,劫盗斛斗,辄宽纵之,则盗贼公行,更相劫夺,乡村大扰,不免广有收捕,重加刑辟,或死或流,然后稍定。今若朝廷明降敕文,豫言与减等断放,是劝民为盗也。百姓乏食,当轻徭薄赋、开仓振贷以救其死,不当使之自相劫夺。今岁府界、京东、京西水灾极多,严刑峻法以除盗贼,犹恐春冬之交饥民啸聚,不可禁御,又况降敕以劝之。臣恐国家始于宽仁,而终于酷暴,意在活人而杀人更多也。”事报闻。
每当遇到饥荒年份,强悍的人就成群结伙拿着棍棒抢劫别人的粮仓,按照法律应当判处死刑,但每次案件上报到朝廷,常常赦免他们的死罪。真宗时期,蔡州有三百一十八个百姓犯了这样的罪,按律都该处死。知州张荣和推官江嗣宗商议,只对为首的人处以脊杖(打脊背),其余的人都判了杖刑。皇帝下诏表扬了他们。朝廷派遣使臣到各地巡视,并告诉他们说:“普通百姓生活困难,强行夺取干粮只是为了活命罢了,不能按照盗贼的法律来判刑。”天圣初年,有关部门曾上奏说有人抢劫粮食并打伤了主人,仁宗说:“因饥饿而抢米值得同情,但抢劫伤人则令人憎恨。不过,他们也是因为无知、被饥饿所迫而已。”于是下令宽免了他。天圣五年,陕西发生旱灾,于是下诏:“百姓抢劫粮仓,如果没有打伤主人的,可以减死罪,刺字后发配到其他州;如果不是主谋的,再减一等。”从此以后,各路遇到灾害就颁布敕令,饥民中做强盗的,大多得到怜悯和减刑,依靠这个活下来的人很多。当时司马光担任知谏院,上奏说:“我听说朝廷下诏给京东、京西受灾的州军,说如果贫苦百姓因为饥饿而偷盗粮食进而盗窃财物的,可以减等判决释放,我个人认为这样不妥。《周礼》中记载荒政有十二条,包括散发财物、减轻赋税、放宽刑罚、减轻劳役、解除禁令、取消关卡稽查等,大都是推行宽大的恩惠来便利百姓,唯独对于盗贼,更加严厉急迫。这是因为饥荒年份,盗贼必然很多,他们残害良民,不能不铲除。近年来我曾看到州县官吏,有不懂治国大体的,只追求小恩小惠。遇到荒年,对抢劫粮食的盗贼,常常宽大放纵,结果盗贼公开横行,互相抢劫,乡村大乱,最后不得不大规模搜捕,加重刑罚,有的处死,有的流放,然后才稍微安定。现在如果朝廷明确颁布敕文,预先说可以减等判决释放,这就是鼓励百姓去做盗贼。百姓缺乏食物,应该减轻徭役赋税、打开粮仓赈济借贷来救他们的命,不应该让他们自相抢劫。今年开封府界、京东、京西水灾非常多,即使严刑峻法来清除盗贼,还担心春冬之交饥民聚集闹事,无法禁止,更何况降下敕令来鼓励他们呢?我担心国家开始出于宽仁,最终却导致酷暴,本意是想救人,结果杀人反而更多了。”这件事最终上报给了皇帝。
〔9〕帝尝御迩英阁经筵,讲《周礼》“大荒大札,薄征缓刑”。杨安国曰:“缓刑者,乃过误之民耳,当岁歉则赦之,悯其穷也。今众持兵杖劫粮廪,一切宽之,恐不足以禁奸。”帝曰:“不然,天下皆吾赤子也。一遇饥馑,州县不能振恤,饥莩所迫,遂至为盗,又捕而杀之,不亦甚乎?”
皇帝曾经在迩英阁主持经筵,讲解《周礼》中"遇到大灾荒和瘟疫流行时,要减轻赋税、放宽刑罚"这句话。杨安国说:"放宽刑罚,是针对那些因过失而犯罪的百姓罢了,遇到年成不好的时候就赦免他们,这是怜悯他们的困窘啊。现在那些手持兵器抢劫粮仓的众人,如果一概宽恕他们,恐怕不足以禁止奸邪。"皇帝说:"不对,天下百姓都是我的子民。一旦遇到饥荒,州县官府不能赈济抚恤,他们被饿死的人所逼迫,才沦落到做强盗,(朝廷)又抓捕并杀掉他们,不也太过分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