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学皆隶国子监。国子生,以京朝七品以上子孙为之,初无定员,后以二百人为额。太学生,以八品以下子弟若庶人之俊异者为之。及三舍法行,则太学始定置外舍生二千人,内舍生三百人,上舍生百人。始入学,验所隶州公据,试补外舍,斋长、谕月书其行艺于籍。行谓率教不戾规矩,艺谓治经程文。季终考于学谕,次学录,次正,次博士,后考于长贰。岁终会其高下,书于籍,以俟复试,参验而序进之。凡私试,孟月经义,仲月论,季月策。凡公试,初场经义,次场论策。试上舍,如省试法。凡内舍,行艺与所试之业俱优,为上舍上等,取旨授官;一优一平为中等,以俟殿试;俱平若一优一否为下等,以俟省试。
所有的学校都隶属于国子监。国子监的学生由在京朝堂上七品以上官员的子孙担任,起初没有固定名额,后来限定为二百人。太学的学生由八品以下官员的子弟以及平民中的优秀人才担任。等到三舍法推行之后,太学才固定设置外舍生两千人、内舍生三百人、上舍生一百人。刚入学时,要查验学生所属州县的官方凭证,通过考试补为外舍生,斋长和学谕每月在簿册上记录学生的品行和学业。品行指的是遵守教导不违反规矩,学业指的是研读经书和写作应试文章。每季度末先由学谕考核,然后依次是学录、学正、博士,最后再由祭酒和司业考核。每年末汇总考核的等次,记录在簿册上,等待复试,参照验证后按次序晋升。平时的私试,第一个月考经义,第二个月考论,第三个月考策。官方的公试,第一场考经义,第二场考论策。上舍生的考试,按照省试的规则进行。内舍生中,品行和学业以及考试成绩都优秀的,列为上舍上等,请旨授予官职;一项优秀一项良好的,列为中等,等待参加殿试;两项都良好或一项优秀一项差的,列为下等,等待参加省试。
〔2〕元祐间,置广文馆生二千四百人,以待四方游士试京师者。律学生无定员,他杂学废置无常。崇宁建辟雍于郊,以处贡士,而三舍考选法乃遍天下。于是由州郡贡之辟雍,由辟雍升之太学,而学校之制益详。凡国子以奏荫恩广,故学校不预考选,其得入官赐出身者,多由铨试。
元祐年间,朝廷设立了广文馆,招收两千四百名学生,用来招待从各地来京城参加考试的游学士子。律学生没有固定名额,其他杂学科目也是时设时废,没有常规。崇宁年间,又在郊外修建了辟雍,用来安置各地贡举上来的士子,同时三舍考选法在全国推行开来。从此,士子们由州郡贡举到辟雍,再从辟雍升入太学,学校的制度变得更加详细周全。凡是国子生,因为靠奏请恩荫入学的机会很多,所以不参与学校的考选,他们中能够做官、获得出身的人,大多是通过吏部的铨试选拔出来的。
〔3〕初,国子监因周旧制,颇增学舍,以应荫子孙隶学受业。开宝八年975,国子监上言:“生徒旧数七十人,奉诏分习《五经》,然系籍者或久不至,而在京进士、诸科,常赴讲席肄业,请以补监生之阙。”诏从之。
起初,国子监沿袭后周的制度,增加了很多学舍,用来安置那些凭父祖恩荫入学读书的子孙。开宝八年,国子监上奏说:“学生原来有七十人,奉旨分别学习《五经》,但注册的人有的长期不到校,而在京的进士、诸科考生经常来听课学习,请求用他们来补充监生的缺额。”皇帝下诏同意了。
〔4〕景德间,许文武升朝官嫡亲附国学取解,而远乡久寓京师,其文艺可称,有本乡命官保任,监官验之,亦听附学充贡。
景德年间,朝廷允许文武升朝官的直系亲属到国子学去获取解试资格;另外,那些来自偏远乡村、长期住在京城的读书人,如果文章写得好,并且有他们原籍的官员作保,经过监官验证,也准许他们到国子学读书并作为贡生。
〔5〕仁宗时,士之服儒术者不可胜数。即位初,赐兖州学田,已而命藩辅皆得立学。庆历四年1044,诏曰:“儒者通天、地、人之理,明古今治乱之原,可谓博矣。然学者不得骋其说,而有司务先声病章句以拘牵之,则吾豪隽奇伟之士,何以奋焉?士有纯明朴茂之美,而无斅学养成之法,使与不肖并进,则夫懿德敏行,何以见焉?此取士之甚敝,而学者自以为患。夫遇人以簿者,不可责其厚也。今朕建学兴善,以尊子大夫之行;更制革敝,以尽学者之才。有司其务严训导、精察举,以称朕意。学者其进德修业,无失其时。其令州若县皆立学,本道使者选部属官为教授,员不足,取于乡里宿学有道业者。”由是州郡奉诏兴学,而士有所劝矣。
仁宗时期,学习儒家学说的读书人数都数不过来。刚即位的时候,赏给兖州学田,不久又下令各藩镇都能设立学校。庆历四年,仁宗下诏说:“儒者通晓天、地、人的道理,明白古今治乱的根本,可以说是够渊博了。可是学者不能自由发表自己的见解,而有关部门却先把声病章句那一套拿来束缚他们,这样的话,我那些豪迈杰出、才能超群的人才,怎么能奋发有为呢?读书人本来有纯朴、聪明、敦厚、美好的品德,却没有一套教学培养的方法,让他们跟不贤的人混在一起往上爬,那么良好的品行和敏捷的才干,又怎么能显露出来呢?这是取士制度上很大的弊病,学者自己也把它当成忧患。对待别人刻薄,就不能指望他为人厚重。现在我设立学校、兴办好事,来尊崇你们士大夫的品行;改革制度、革除弊端,来充分发挥学者们的才能。有关部门一定要严格训导、精心察举,好符合我的心意。学者们也要努力增进品德、修习学业,不要错过时机。命令各州各县都建立学校,各路的使者从部属官员中挑选教授,人数不够的话,就从当地乡里学问德行好的老前辈中选拔。”从此各州郡都奉诏兴办学校,读书人也受到了鼓励。
〔6〕天章阁侍讲王洙言:“国子监每科场诏下,许品官子役然试艺,给牒充广文、太学、律学三馆学生,多致千余。就试试已,则生徒散归,讲官倚席,但为游寓之所,殊无肄习之法。居常听讲者,一二十人尔。”乃限在学满五百日,旧已尝充贡者止百日。本授官会其实,京朝官保任,始预秋试,每十人与解三人。凡入学授业,月旦即亲书到历。如遇私故或疾告、归宁,皆给假,违程及期月不来参者,去其籍。后谏官余靖极言非便,遂罢听读日限。
天章阁侍讲王洙说:“国子监每次科举考试的诏令下达,允许品官子弟按例参加考试,考试通过后发给他们凭证,让他们成为广文馆、太学馆、律学馆的学生,人数常常达到一千多人。考试结束后,学生们就各自回家,讲官也无所事事,这里仅仅成了暂住的地方,完全没有学习的规矩。平时来听课的,不过一二十人而已。”于是朝廷规定学生在学必须满五百天,以前已经作为贡生入学的只需一百天。学生要参加秋季乡试,必须有官员核实其实际在学情况,并由在京的朝官作保,每十人中可以推荐三人参加解试。凡是入学学习的,每月初一日要亲自签到。如果有私人事情或生病请假、回娘家探亲等,都给假,但超过期限或满一个月不来学校的,取消其学籍。后来谏官余靖极力说这样不方便,于是废止了听课日期的限制。
〔7〕初立四门学,自八品至庶人子弟充学生,岁一试补。差学官锁宿、弥封校其艺,疏名上闻而后给牒,不中式者仍听读,若三试不中,则出之。未几,学废。
最初设立四门学,从八品官员到普通百姓的子弟都可以充当学生,每年考试一次来补充生员。派遣学官封闭住宿、密封试卷来评阅他们的学业,列出名单上报朝廷后才发给凭证,考试不合格的人仍然允许继续听课学习,如果三次考试都不合格,就除名。没过多久,学校就废弛了。
〔8〕时太学之法宽简,而上之人必求天下贤士,使专教导规矩之事。安定胡瑗设教苏、湖间二十余年,世方尚词赋,湖学独立经义治事斋,以敦实学。皇祐末,召瑗为国子监直讲,数年,进天章阁侍讲,犹兼学正。其初人未信服,谤议蜂起,瑗强力不倦,卒以有立。每公私试罢,掌仪率诸生会于首善,雅乐歌诗,乙夜乃散。士或不远数千里来就师之,皆中心悦服。有司请下湖学,取其法以教太学。
当时太学的规章制度比较宽松简便,因此朝廷务必寻访天下的贤能之士,让他们专门负责教导和学规事务。安定先生胡瑗在苏州、湖州一带教学二十多年,社会上正崇尚词赋,唯独湖州学设立了经义斋和治事斋,以提倡实用学问。皇祐末年,朝廷召胡瑗任国子监直讲,几年后,升任天章阁侍讲,还兼任学正。起初人们并不信服,诽谤议论纷纷而起,但胡瑗坚持不懈,最终有所建树。每次公试和私试结束后,掌仪带领学生们在首善堂聚会,演奏雅乐、吟唱诗歌,直到深夜才散去。有的学生不远数千里前来求学,都从内心感到喜悦佩服。有关官员请求从湖州学取法,用来教授太学。
〔9〕神宗尤垂意儒学,自京师至郡县,既皆有学。岁时月各有试,程其艺能,以差次升舍,其最优者为上舍,免发解及礼部试而特赐之第。遂专以此取士。
宋神宗特别重视儒家学问,从京城到地方各州县,都已经设立了学校。每年、每季、每月都有考试,考核学生们的学业才能,按照成绩的等级升入不同的学舍,其中最优秀的学生进入上舍,可以免除发解试和礼部试,由皇帝特别赐予进士及第。从此专门用这种办法选拔人才。
〔10〕太学生员,庆历尝置内舍生二百人。熙宁初,又增百人,寻诏通额为九百人。四年1044,尽以锡庆院及朝集院西庑建讲书堂四,诸生斋舍、掌事者直庐始仅足用。自主判官外,增置直讲为十员,率二员共讲一经,令中书遴选,或主判官奏举。生员厘为三等:始入学为外舍,初不限员,后定额七百人;外舍升内舍,员二百;内舍升上舍,员百。各执一经,从所讲官受学,月考试其业,优等上之中书。其正、录、学谕,以上舍生为之,经各二员;学行卓异者,主判、直讲复荐之中书,奏除官。始命诸州置学官,率给田十顷赡士。初置小学教授。帝尝谓王安石曰:“今谈经者人人殊,何以一道德?卿所著经,其以颁行,使学者归一。”八年1048,颁王安石《书》《诗》《周礼义》于学官,是名《三经新义》。
太学生的名额,庆历年间曾经设置内舍生二百人。熙宁初年,又增加了一百人,不久下诏总名额为九百人。熙宁四年,完全利用锡庆院和朝集院的西廊建造了四个讲书堂,学生们的宿舍和管理人员的值班室才刚够用。除了主判官以外,增设了十名直讲,通常是每两人共同讲解一部经书,命令中书省选拔,或者由主判官上奏举荐。学生被划分为三个等级:刚入学的是外舍,起初不限制人数,后来定额七百人;外舍升入内舍,名额二百人;内舍升入上舍,名额一百人。每人专攻一部经书,跟随所分配的讲官学习,每月考试学业,成绩优秀的上报中书省。其中正、录、学谕这些职务由上舍生担任,每部经书各设二员;学业品行特别优异的,主判官和直讲再推荐到中书省,上奏请求授予官职。开始命令各州设置学官,通常拨给十顷田地供养士人。开始设置小学教授。皇帝曾对王安石说:“现在谈论经书的人各有不同,用什么来统一道德?你所著的经书,应当颁布发行,使学者统一观点。”熙宁八年,将王安石的《书义》《诗义》《周礼义》颁布到学官,这就是《三经新义》。
〔11〕元丰二年1079,颁《学令》:太学置八十斋,斋各五楹,容三十人。外舍生二千人,内舍生三百人,上舍生百人。月一私试,岁一公试,补内舍生;间岁一舍试,补上舍生,弥封、誊录如贡举法;而上舍试则学官不预考校。公试,外舍生入第一、第二等,升内舍;内舍生试入优、平二等,升上舍:皆参考所书行艺乃升。上舍分三等。学正增为五人,学录增为十人,学录参以学生为之。岁赐缗钱至二万五千,又取郡县田租、屋课、息钱之类,增为学费。初,以国子名监,而实未尝教养国子。诏许清要官亲戚入监听读,额二百人,仍尽以开封府解额归太学,其国子生解额,以太学分数取之,毋过四十人。
元丰二年,朝廷颁布了《学令》:太学设立八十个教室,每个教室有五间房,能容纳三十人。外舍生有两千人,内舍生有三百人,上舍生有一百人。每个月考一次私试,每年考一次公试,用来补充内舍生;每隔一年考一次舍试,用来补充上舍生,考试时要密封试卷、派人誊写,和科举考试的做法一样;而上舍的考试,学官不参与打分。公试的时候,外舍生考到第一等或第二等,就可以升入内舍;内舍生考到优等或平等等级,就可以升入上舍——但要结合平时记录的品行和学业成绩,才能提升。上舍又分为三等。学正增加到五人,学录增加到十人,其中的学录由学生兼任。每年拨给太学两万五千缗钱,再收取各郡县的田租、房屋税、利息钱等,作为学费的补充。起初,学校虽然叫“国子监”,但实际上并没有真正教育国子(贵族子弟)。后来皇帝下诏,允许清要官员的亲属进国子监听读,名额是二百人,又把原来属于开封府的解试名额全部给了太学;而国子生的解试名额,则按照太学的分数来录取,总数不能超过四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