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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 卷一百五十五·志第一百八

宋史 · 目录

〔1〕自敷奏以言,明试以功,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始于《舜典》。司徒以乡三物兴贤能,太宰以三岁计吏治,详于《周官》。两汉而下,选举之制不同,归于得贤而已。考其大要,不过入仕则有贡举之科,服官则有铨选之格,任事则有考课之法。然历代之议贡举者每曰:“取士以文艺,不若以德行。就文艺而参酌之,赋论之浮华,不若经义之实学。”议铨选者每曰:“以年劳取人,可以绝超躐,而不无贤愚同滞之叹;以荐举取人,可以拔俊杰,而不无巧佞捷进之弊。”议考课者每曰:“拘吏文,则上下督察,浸成浇风;通誉望,则权贵请托,徒开利路。”于是议论纷纭,莫之一也。

从官员当面陈述建言、明确考核功绩、三年一次考绩、三次考完后罢免昏庸提拔贤明开始,这些做法起源于《舜典》。司徒用乡学的六德、六行、六艺来振兴贤能,太宰用三年一次来考核官吏的治理情况,详细记载在《周官》里。两汉以来,选拔举荐的制度各不相同,但归根结底都是为了得到贤才。考察其主要内容,不过是做官有贡举的科目,任职有铨选的规格,管事有考核的方法。然而历代议论贡举的人常说:“拿文艺取士,不如拿德行取士。就文艺本身来说,赋和论的浮华,不如经义的实学。”议论铨选的人常说:“按年资功劳取人,可以杜绝越级提拔,但不免有贤人和庸人一起滞留的感叹;拿推荐选举取人,可以选拔杰出人才,但不免有巧言谄媚快速晋升的弊病。”议论考核的人常说:“拘泥于官样文书,那么上下互相督察,慢慢形成浅薄的风气;凭声誉名望考核,那么权贵就会请托说情,白白打开牟利的门路。”于是议论纷纷,没有统一的标准。

〔2〕宋初承唐制,贡举虽广,而莫重于进士、制科,其次则三学选补。铨法虽多,而莫重于举削改官、磨勘转秩。考课虽密,而莫重于官给历纸,验考批书。其他教官、武举、童子等试,以及遗逸奏荐、贵戚公卿任子亲属与远州流外诸选,委曲琐细,咸有品式。其间变更不常,沿革迭见,而三百余年元臣硕辅,鸿博之儒,清强之吏,皆自此出,得人为最盛焉。今辑旧史所录,胪为六门:一曰科目;二曰学校试;三曰铨法;四曰补荫;五曰保任;六曰考课。烦简适中,隐括归类,作《选举志》。

宋朝建立初期继承了唐朝的制度,科举取士虽然很广泛,但没有比进士和制科更重要的,其次是国子监、太学、四门学等学校的选拔补充。官员选拔的方法虽然很多,但没有比举荐考核改官和磨勘升迁更重要的。对官员的考核虽然细密,但没有比官方发给履历表格、验证考核批语更重要的。其他像教官、武举、童子等考试,以及搜罗隐逸人才的上奏推荐、皇亲国戚和高官大员的子弟亲属靠恩荫做官,还有边远州郡和流外官的选拔,这些程序虽然繁琐细微,但都有一定的标准和规格。这中间制度经常发生变化,沿袭和变革屡屡出现,但宋朝三百多年间的重臣名相、博学大儒、清廉强干的官吏,都是从这些途径中出身,可以说获得人才是最多的。现在我编辑旧史中的记载,把它们分列成六类:第一是科举科目;第二是学校考试;第三是铨选法规;第四是恩荫补官;第五是保举任用;第六是考课制度。内容繁简得当,经过归纳整理,写成这篇《选举志》。

〔3〕宋之科目,有进士,有诸科,有武举。常选之外,又有制科,有童子举,而进士得人为盛。神宗始罢诸科,而分经义、诗赋以取士,其后遵行,未之有改。自仁宗命郡县建学,而熙宁以来,其法浸备,学校之设遍天下,而海内文治彬彬矣。今以科目、学校之制,各著于篇。

宋朝的科举科目,有进士科、诸科、武举科。在常规选拔之外,还有制科和童子举,其中进士科录取的人才最多。宋神宗开始废除诸科,并分为经义和诗赋来选拔士人,此后一直遵行,没有改变。自从宋仁宗命令各郡县建立学校,到熙宁年间以来,这项制度逐渐完备,学校的设立遍及天下,于是国内文教事业蓬勃发展、蔚然成风。现在将科举科目和学校制度,分别记载在篇章中。

〔4〕初,礼部贡举,设进士、《九经》《五经》《开元礼》《三史》、《三礼》《三传》、学究、明经、明法等科,皆秋取解,冬集礼部,春考试。合格及第者,列名放榜于尚书省。凡进士,试诗、赋、论各一首,策五道,帖《论语》十帖,对《春秋》或《礼记》墨义十条。凡《九经》,帖书一百二十帖,对墨义六十条。凡《五经》,帖书八十帖,对墨义五十条。凡《三礼》,对墨义九十条。凡《三传》,一百一十条,凡《开元礼》,凡《三史》,各对三百条。凡学究,《毛诗》对墨义五十条,《论语》十条,《尔雅》《孝经》共十条,《周易》《尚书》各二十五条。凡明法,对律令四十条,兼经并同《毛诗》之制。各间经引试,通六为合格,仍抽卷问律,本科则否。诸州判官试进士,录事参军试诸科,不通经义,则别选官考校,而判官监之。试纸,长官印署面给之。试中格者,第其甲乙,具所试经义,朱书通、否,监官、试官署名其下。进士文卷,诸科义卷、帖由,并随解牒上之礼部。有笃废疾者不得贡。贡不应法及校试不以实者,监官、试官停任。受赂,则论以枉法,长官奏裁。

当初,礼部负责科举考试,设立了进士、《九经》《五经》《开元礼》《三史》《三礼》《三传》、学究、明经、明法这些科目。都是秋天领取解状,冬天到礼部集中,春天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被录取的人,在尚书省张榜公布名字。凡是进士科,考试诗、赋、论各一首,策问五道,帖经《论语》十帖,墨义《春秋》或《礼记》十条。凡是《九经》科,帖经书一百二十帖,墨义六十条。凡是《五经》科,帖经书八十帖,墨义五十条。凡是《三礼》科,墨义九十条。凡是《三传》科,墨义一百一十条。凡是《开元礼》科和《三史》科,各考墨义三百条。凡是学究科,考《毛诗》墨义五十条,《论语》十条,《尔雅》《孝经》共十条,《周易》《尚书》各二十五条。凡是明法科,考律令四十条,兼经的科目内容与《毛诗》科相同。各科考试中,有时会抽考经义,答对六成就算合格,还要抽卷问律,但本科不这样。各州的判官负责考试进士,录事参军负责考试其他各科,如果判官或参军不通晓经义,就要另外选官来考核,而判官负责监督。考试用的纸,由长官盖印当面发给。考试合格的人,评定甲乙等级,详细写明所考的经义,用红笔写“通”或“否”,监官和试官在下面署名。进士的试卷、各科的义卷、帖由,都随同解状一起上报礼部。有重病或残疾的人不能参加贡举。贡举不符合规定或考试不真实的,监官和试官要被停职。如果受贿,就按枉法论处,由长官上奏皇帝裁决。

〔5〕凡命士应举,谓之锁厅试。所属先以名闻,得旨而后解。既集,什伍相保,不许有大逆人缌麻以上亲,及诸不孝、不悌、隐匿工商异类、僧道归俗之徒。家状并试卷之首,署年及举数、场第、乡贯,不得增损移易,以仲冬收纳,月终而毕。将临试期,知举官先引问联保,与状佥同而定焉。凡就试,唯词赋者许持《切韵》《玉篇》,其挟书为奸,及口相受授者,发觉即黜之。凡诸州长吏举送,必先稽其版藉,察其行为;乡里所推,每十人相保,内有缺行,则连坐不得举。故事,知举官将赴贡院,台阁近臣得荐所知之负艺者,号曰“公荐”。太祖虑其因缘挟私,禁之。

凡是有官职的人参加科举考试,就叫“锁厅试”。他们所在的官府先把名单上报朝廷,得到准许后才能解送。考生集合后,每十人或五人相互担保,不允许有大逆罪人的缌麻以上亲属,以及不孝不悌、隐瞒工商身份、僧道还俗的人参加。家状和试卷的开头要写明年龄、考试次数、场次和籍贯,不得擅自增减改动,在十一月开始接收,月底截止。考试临近时,知举官先传唤联保人,与家状核对一致后才确定考生资格。考试时,只有考词赋的允许携带《切韵》《玉篇》,如果有人夹带书籍作弊,或者口头传授,一旦发现立即除名。各州的长官举送考生,必须先核查户籍、考察品行;乡里推举的人,每十人互相担保,其中如果有人品行不端,担保人连坐,不能举送。按照旧例,知举官前往贡院时,朝廷的近臣可以推荐自己认识的才艺之士,称为“公荐”。宋太祖担心他们借此徇私舞弊,就禁止了。

〔6〕自唐以来,所谓明经,不过帖书、墨义,观其记诵而已,故贱其科,而“不通”者其罚特重。乾德元年963,诏曰:“旧制,《九经》一举不第而止,非所以启迪仕进之路也;自今依诸科许再试。”是年,诸州所荐士数益多,乃约周显德之制,定诸州贡举条法及殿罚之式:进士“文理纰缪”者殿五举,诸科初场十“不”殿五举,第二、第三场十“不”殿三举,第一至第三场九“不”并殿一举。殿举之数,朱书于试卷,送中书门下。三年965,陶谷子邴擢上第,帝曰:“谷不能训子,安得登第?”乃诏:“食禄之家,有登第者,礼部具姓名以闻,令覆试之。”自是,别命儒臣于中书覆试,合格乃赐第。时川蜀、荆湖内附,试数道所贡士,县次往还续食。开宝三年970,诏礼部阅贡士及十五举尝终场者,得一百六人,赐本科出身。特奏名恩例,盖自此始。

从唐朝以来,所谓的“明经”科,只不过是考帖书、墨义这类东西,看考生记诵得怎么样,所以这个科目被人看轻,而答不出来的惩罚特别重。乾德元年(963年),宋太祖下诏说:“旧的规定,《九经》科一次考不中就再也不给机会,这不是鼓励人走上仕途的办法;从现在起,参照其他各科允许再考。”这一年,各州推荐的人才越来越多,于是参照后周显德年间的制度,制定了各州贡举的法规和处罚标准:进士“文理不通”的罚停考五次;诸科第一场有十个“不”的罚停考五次;第二、第三场有十个“不”的罚停考三次;从第一场到第三场总共有九个“不”的罚停考一次。罚停考的次数用红笔记在试卷上,送到中书门下。乾德三年(965年),陶谷的儿子陶邴考中高等,皇帝说:“陶谷不能教育好儿子,怎么能让他中第?”于是下诏:“吃朝廷俸禄的人家,如果有人考中,礼部要把他们的姓名报上来,命令复试。”从这以后,另外派文臣在中书省复试,合格了才赐予及第。当时川蜀、荆湖地区归附宋朝,考试这些地方送来的贡士,沿途各县要供应他们往来食宿。开宝三年(970年),下诏让礼部查阅贡士中参加过十五次考试并且曾经考完全场的人,共得一百零六人,赐予本科出身。特奏名这个恩例,大概就是从这时开始的。

〔7〕五年972,礼部奏合格进士、诸科凡二十八人,上亲召对讲武殿,而未及引试也。明年,翰林学士李昉知贡举,取宋准以下十一人,而进士武济川、《三传》刘睿材质最陋,对问失次,上黜之。济川,昉乡人也。会有诉昉用情取舍,帝乃籍终场下第人姓名,得三百六十人,皆召见,择其一百九十五人,并准以下,乃御殿给纸笔,别试诗赋。命殿中侍御史李莹等为考官,得进士二十六人,《五经》四人,《开元礼》七人,《三礼》三十八人,《三传》二十六人,《三史》三人,学究十八人,明法五人,皆赐及第,又赐钱二十万以张宴会。昉等寻皆坐责。殿试遂为常制。帝尝语近臣曰:“昔者,科名多为势家所取,朕亲临试,尽革其弊矣。”八年975,亲试进士王式等,乃定王嗣宗第一,王式第四。自是御试与省试名次,始有升降之别。时江南未平,进士林松、雷说试不中格,以其间道来归,亦赐《三传》出身。

开宝五年,礼部上奏说合格进士和各科一共二十八人,皇上亲自在讲武殿召见对他们进行策问,但还没来得及正式考试。第二年,翰林学士李昉主持贡举考试,录取了宋准以下十一人,其中进士武济川和《三传》科的刘睿才能和资质最差,回答问题语无伦次,皇上将他们罢黜了。武济川是李昉的同乡。恰好有人控告李昉徇私情取舍考生,皇帝就登记了所有落第考生的姓名,一共三百六十人,全部召见,从中挑选出一百九十五人,连同宋准等人,一起在殿上发给纸笔,另外考试诗赋。命令殿中侍御史李莹等人担任考官,考取了进士二十六人,《五经》科四人,《开元礼》科七人,《三礼》科三十八人,《三传》科二十六人,《三史》科三人,学究科十八人,明法科五人,都赐予了及第,又赏赐二十万钱用来举办宴会。李昉等人不久都因此被问责处罚。从此殿试就成为了常规制度。皇帝曾经对近臣说:“以前,科举功名大多被有权势的人家取得,我亲自考试,彻底革除了这个弊端。”开宝八年,皇帝亲自考试进士王式等人,于是确定王嗣宗为第一名,王式为第四名。从这以后,殿试与省试的名次开始有了升降的区别。当时江南还没有平定,进士林松、雷说考试没有合格,因为他们从小路前来归附,也赐予了《三传》科的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