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宗庙之制。建隆元年960,有司请立宗庙,诏下其议。兵部尚书张昭等奏:“谨案尧、舜、禹皆立五庙,盖二昭二穆与其始祖也。有商建国,改立六庙,盖昭穆之外,祀契与汤也。周立七庙,盖亲庙之外,祀太祖与文王、武王也。汉初立庙,悉不如礼。魏、晋始复七庙之制,江左相承不改。然七庙之室,隋文但立高、曾、祖、祢四庙而已。唐因立亲庙,梁氏而下,不易其法。稽古之道,斯为折衷。伏请追尊高、曾四代,崇建庙室。”于是判太常寺窦俨奏上皇高祖文安府君曰文献皇帝,庙号僖祖;皇曾祖中丞府君曰惠元皇帝,庙号顺祖;皇祖骁卫府君曰简恭皇帝,庙号翼祖;皇考武清府君曰昭武皇帝,庙号宣祖;皇高祖妣崔氏曰文懿皇后;皇曾祖妣桑氏曰惠明皇后;皇祖妣京兆郡太夫人刘氏曰简穆皇后。太祖御崇元殿,备礼册四亲庙,奉安神主,行上谥之礼。二年961十月,祔明宪皇后杜氏于宣祖室。
关于宗庙的制度。建隆元年(960年),有关部门请求建立宗庙,宋太祖下诏让群臣讨论。兵部尚书张昭等人上奏说:“根据考察,尧、舜、禹都设立五庙,大概是二昭二穆加上他们的始祖。商朝建立时改为六庙,大概是在昭穆之外,还祭祀始祖契和开国君主汤。周朝设立七庙,是在亲庙之外,还祭祀太祖、文王和武王。汉朝初年建立宗庙,都不符合礼制。魏、晋时期开始恢复七庙制度,东晋南朝一直沿袭没有改变。但七庙的庙室数量,隋文帝只设立了高祖、曾祖、祖父、父亲四庙而已。唐朝沿袭设立了亲庙,梁朝以后也没有改变这个做法。考察古礼,这是折中的办法。恭敬地请求追尊高祖、曾祖、祖父、父亲四代,隆重地修建庙室。”于是判太常寺的窦俨上奏,追尊皇高祖文安府君为文献皇帝,庙号僖祖;皇曾祖中丞府君为惠元皇帝,庙号顺祖;皇祖骁卫府君为简恭皇帝,庙号翼祖;皇父武清府君为昭武皇帝,庙号宣祖;皇高祖祖母崔氏为文懿皇后;皇曾祖母桑氏为惠明皇后;皇祖母京兆郡太夫人刘氏为简穆皇后。太祖皇帝亲临崇元殿,完备礼仪册立四亲庙,供奉安放神主牌位,举行上谥号的典礼。建隆二年十月,将明宪皇后杜氏(太祖母亲)的神主附祭于宣祖庙室。
〔3〕太平兴国二年977,有司言:“唐制,长安太庙,凡九庙,同殿异室。其制:二十一间皆四柱,东西夹室各一,前后面各三阶,东西各二侧阶。本朝太庙四室,室三间。今太祖升祔,共成五室,请依长安之制,东西留夹室外,余十间分为五室,室二间。”从之。四月己卯,奉神主祔庙,以孝明皇后王氏配。
太平兴国二年(977年),主管部门的官员上奏说:“按照唐代的制度,长安的太庙共有九庙,都在同一座大殿里,但分成不同的室。具体构造是:整座大殿有二十一间,每间都有四根柱子,东西两侧各有一个夹室,前面和后面各有三个台阶,东西两侧各有两个侧阶。本朝原有的太庙有四个室,每个室有三间。现在太祖的神主要升入太庙合祭,总共变成五个室,请求按照长安的制度,东西两侧保留夹室,剩下的十间分成五个室,每个室两间。”皇帝批准了。四月己卯日,恭奉太祖的神主进入太庙,并让孝明皇后王氏配享。
〔4〕至道三年997十一月甲子,奉太宗神主祔庙,以懿德皇后符氏配。咸平元年998,判太常礼院李宗讷等言:“僖祖称曾高祖,太祖称伯;文懿、惠明、简穆、昭宪皇后并称祖妣,孝明、孝惠、孝章皇后并称伯妣。按《尔雅》有考妣、王父母、曾祖王父母、高祖王父母及世父之别。以此观之,唯父母得称考妣。今请僖祖止称庙号,顺祖而下,即依《尔雅》之文。”事下尚书省议,户部尚书张齐贤等言:“《王制》‘天子七庙’。谓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前代或有兄弟继及,亦移昭穆之列,是以《汉书》‘为人后者为之子’,所以尊本祖而重正统也。又《礼》云:‘天子绝期丧。’安得宗庙中有伯氏之称乎?其唐及五代有所称者,盖礼官之失,非正典也。请自今有事于太庙,则太祖并诸祖室,称孝孙、孝曾孙嗣皇帝;太宗室,称孝子嗣皇帝。其《尔雅》‘考妣’、‘王父’之文,本不为宗庙言也。历代既无所取,于今亦不可行。”
至道三年十一月初一,把太宗的神主牌位供到太庙里,并用懿德皇后符氏配享。咸平元年,判太常礼院的李宗讷等人说:“僖祖应该称为曾高祖,太祖称为伯父;文懿、惠明、简穆、昭宪四位皇后都称为祖母,孝明、孝惠、孝章三位皇后都称为伯母。根据《尔雅》记载,有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高祖父母以及伯父的区别,这样看来,只有父母才能称为考妣。我们请求对僖祖只称庙号,从顺祖以下就按照《尔雅》的称呼。”这件事交给尚书省讨论,户部尚书张齐贤等人说:“《王制》说‘天子设立七庙’,就是说三昭三穆加上太祖的庙共七座。前代如果有兄弟相继即位的情况,也会调整昭穆次序,所以《汉书》说‘做别人后代的人就是儿子’,这是为了尊重始祖而重视正统。另外《礼》说:‘天子不为旁亲服期年丧服。’怎么能在宗庙中有伯父的称呼呢?唐代和五代出现的一些称呼,都是礼官的失误,不是正统的典制。请求从今以后在太庙祭祀时,太祖以及各位先祖的庙室,嗣皇帝自称孝孙、孝曾孙;在太宗庙室,自称孝子。至于《尔雅》中‘考妣’、‘王父’的说法,本来就不是针对宗庙说的,历代既没有采用,现在也不可行。”
〔5〕诏下礼官议。议曰:“按《春秋正义》‘跻鲁僖公’云:‘礼,父子异昭穆,兄弟昭、穆同。’此明兄弟继统,同为一代。又鲁隐、桓继及,皆当穆位。又《尚书》盘庚有商及王,《史记》云阳甲至小乙兄弟四人相承,故不称嗣子而曰及王,明不继兄之统也。又唐中、睿皆处昭位,敬、文、武昭穆同为一世。伏请僖祖室止称庙号,后曰祖妣,顺祖室曰高祖,后曰高祖妣,翼祖室曰曾祖,后曰曾祖妣,祝文皆称孝曾孙。宣祖室曰皇祖考,后曰皇祖妣,祝文称孝孙。太祖室曰皇伯考妣,太宗室曰皇考妣。每大祭,太祖、太宗昭、穆同位,祝文并称孝子。其别庙称谓,亦请依此。”
皇上下诏让礼官们讨论这件事。礼官们议论说:“根据《春秋正义》里‘升鲁僖公神位’的解释:‘按照礼制,父子在昭穆顺序上不同,兄弟在昭穆顺序上相同。’这明确说明兄弟继承皇位,属于同一世代。另外,鲁隐公和鲁桓公相继即位,都处在穆位。还有《尚书·盘庚》篇里有‘商及王’的说法,《史记》记载阳甲到小乙四兄弟相继继承王位,所以不称‘嗣子’而称‘及王’,表明不是继承兄长的统绪。又比如唐朝的中宗和睿宗都处在昭位,敬宗、文宗、武宗昭穆同属一世。我们请求:僖祖的庙室只称庙号,王后称祖妣;顺祖的庙室称高祖,王后称高祖妣;翼祖的庙室称曾祖,王后称曾祖妣;祭文里都自称孝曾孙。宣祖的庙室称皇祖考,王后称皇祖妣;祭文里自称孝孙。太祖的庙室称皇伯考妣,太宗的庙室称皇考妣。每次大祭,太祖和太宗昭穆位置相同,祭文都自称孝子。其他各庙的称谓,也请按照这个来。”
〔6〕诏都省复集议,曰:“古者,祖有功,宗有德,皆先有其实而后正其名。今太祖受命开基,太宗缵承大宝,则百世不祧之庙矣。岂有祖宗之庙已分二世,昭穆之位翻为一代?如臣等议,礼‘为人后者为之子’,以正父子之道,以定昭、穆之义,则无疑也。必若同为一代,则太宗不得自为世数,而何以得为宗乎?不得为宗,又何以得为百世不祧之主乎?《春秋正义》亦不言昭。穆不可异,此又不可以为证也。今若序为六世,以一昭一穆言之,则上无毁庙之嫌,下有善继之美,于礼为大顺,于时为合宜,何嫌而谓不可乎?”翰林学士宋湜言:“三代而下,兄弟相继则多,昭、穆异位,未之见也。今详都省所议,皇帝于太祖室称孙,窃有疑焉。”
皇帝下了一道诏书,让都省再开会讨论,说:“古时候,祖有功、宗有德,都是先有实际功绩再定称号。现在太祖受天命开创基业,太宗继承帝位,他们的庙就该永远不迁。哪有两代祖宗的庙已经分开了,昭穆的位置反倒算成一代的?按我们的意见,礼制上说的‘做别人后代的人就是他的儿子’,是为了端正父子关系、定好昭穆次序,这没啥可怀疑的。如果非要看成一代,那太宗就不能独立成一世,凭什么称宗?不称宗,又凭什么做百世不迁的庙主?《春秋正义》也没说昭穆不能不同,这不能当证据。现在要是排成六世,按一昭一穆来算,那就向上没有拆庙的嫌疑,向下有善于继承的美德,礼制上通顺,时势上也合适,有啥嫌疑说不行呢?”翰林学士宋湜说:“三代以后,兄弟接位的很多,可昭穆位置不同的没见过。现在细看都省的议论,皇帝在太祖庙里自称孙子,我私下有点想不通。”
〔7〕诏令礼官再议。礼官言:“按《祭统》曰:‘祭有昭、穆者,所以别父子远近长幼亲疏之序而无乱也。’《公羊传》,公孙婴齐为兄归父之后,《春秋》谓之仲婴齐。何休云:‘弟无后兄之义,为乱昭穆之序,失父子之亲,故不言仲孙,明不以子为父孙。’晋贺循议兄弟不合继位昭穆云:‘商人六庙,亲庙四,并契、汤而六,比有兄弟四人相袭为君者,便当上毁四庙乎?如此,四世之亲尽,无复祖祢之神矣。’温峤议兄弟相继、藏主夹室之事云:‘若以一帝为一世,则当不得祭于祢,乃不及庶人之祭也。’夫兄弟同世,于恩既顺,于义无否。玄宗朝禘祫,皇伯考中宗、皇考睿宗同列于穆位。德宗亦以中宗为高伯祖。晋王导、荀崧议‘大宗无子,则立支子’,又曰‘为人后者为之子’,无兄弟相为之文。所以舍至亲取远属者,盖以兄弟一体,无父子之道故也。窃以七庙之制,百王是尊。至于祖有功,宗有德,则百世不迁之庙也;父为昭,子为穆,则千古不刊之典也。今议者引《汉书》曰:‘为人后者为之子。’殊不知弟不为兄后,子不为父孙,《春秋》之深旨。父谓之昭,子谓之穆,《礼记》之明文也。又按太宗享祀太祖二十有二载,称曰‘孝弟’,此不易之制,又安可追改乎?唐玄宗谓中宗为皇伯考,德宗谓中宗为高伯祖,则伯氏之称,复何不可?臣等参议:自今合祭日,太祖、太宗依典礼同位异坐,皇帝于太祖仍称孝子,余并遵旧制。”
皇帝下诏让礼官重新讨论。礼官说:“根据《祭统》记载:‘祭祀中有昭穆的分别,是用来区别父子、远近、长幼、亲疏的顺序而不混乱。’《公羊传》记载,公孙婴齐作为兄长归父的后嗣,《春秋》称他为仲婴齐。何休解释说:‘弟弟没有当兄长后嗣的道理,因为那样会扰乱昭穆的顺序,失去父子的亲情,所以不称他为仲孙,表明不把儿子当作父亲的孙子。’晋代贺循议论兄弟不应该继承昭穆位置时说:‘商朝有六庙,亲庙四座,加上契和汤共六座,假如有兄弟四人相继为君,难道要向上毁掉四庙吗?这样,四世的亲属关系就尽了,再也没有祖和父的神位了。’温峤议论兄弟相继、将神主藏于夹室的事说:‘如果以一帝为一世,那么就不能在祢庙祭祀,连庶人的祭祀都比不上。’兄弟同属一世,在恩情上顺理,在道义上没有不妥。唐玄宗朝举行禘祫大祭时,皇伯考中宗和皇考睿宗同列于穆位。唐德宗也以中宗为高伯祖。晋代王导、荀崧议论‘大宗没有儿子,就立支子’,又说‘做别人后嗣的就是他的儿子’,没有兄弟相互做后嗣的条文。之所以舍弃至亲而选取远属,是因为兄弟是一体,没有父子关系的缘故。我个人认为七庙的制度,百代帝王都尊崇。至于祖有功、宗有德的,就是百世不迁的庙;父为昭,子为穆,这是千古不变的典制。现在议论的人引用《汉书》说:‘做别人后嗣的就是他的儿子。’却不知道弟弟不为兄长后嗣,儿子不为父亲的孙子,这是《春秋》的深意。父称为昭,子称为穆,这是《礼记》的明文。又按太宗祭祀太祖二十二年,称为‘孝弟’,这是不可改变的制度,又怎么能追改呢?唐玄宗称中宗为皇伯考,唐德宗称中宗为高伯祖,那么伯父的称呼,又有什么不可以呢?臣等商议:从今以后合祭的日子,太祖、太宗依照典礼同一位次不同座位,皇帝对太祖仍称孝子,其余都遵照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