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带食出入:(《仪天》谓之求带食出入见食分数。)视其日出入分,如在亏初定分以上、复末定分以下,即带食出入。食甚在出入分以下,以出入分减复末定分,为带食差;食甚在出入分以上者,以亏初定分减出入分,为带食差;以乘食定分,满定用而一,日阳以四十二、阴以九十六、月一百二十一除之,为带食之大分,余为小分。(《乾元》各以食甚余与其日晨昏分相减,余为带食差;其带食差在定用刻以下者,即带食出入;以上者,即不带食出入也。以带食差乘所食之分,满定用刻而一,所得以减所食之分,即带食出入所见之分也。其朔日食甚在昼者,晨为已食之分,昏为所残之分;若食甚在夜,昏为已食之分,晨为所残之分。其月食,见此可以知之也。《仪天》以食甚余减晨昏分,余为出入前分,不足者,返减食甚,余为出入后分,以乘所食之分,其食分以本母通之,从其小分,满定用分除之,所得以本母约之,不满者,半以上为半强,半以下为半弱,即得带食出入之分数也。其日、月食甚在出入前者,为所残之分,在出入后者,为已退之分。)
带食出入,指的是日食或月食发生时,太阳或月亮正处于升起或落下的时刻。首先看当天日出或日落的时间点,如果这个时间落在食开始的时刻(亏初定分)之后、食终的时刻(复末定分)之前,那就是带食出入。然后计算带食差:如果食甚(食得最深的时刻)在日出日落之前,就用日出日落时间减去食终时刻;如果食甚在日出日落之后,就用食始时刻减去日出日落时间。用算出的带食差乘以食定分(食分数值),再除以定用(一个常量值),但日食要分阳历和阴历,阳历除以42,阴历除以96,月食除以121,得到整数部分是大分,余数是小分。 《乾元》历的算法是:用食甚时刻的余数减去当天的晨昏分(日出或日落的时间余数),差就是带食差。如果这个带食差在定用刻数以内,就是带食出入;超出就不是。然后用带食差乘以所食之分,再除以定用刻,最后用所食之分减去这个结果,得到带食出入时实际看到的食分。如果是朔日(每月初一)的日食,食甚在白天的话,早晨看到的是已经食过的部分,黄昏看到的是剩余的部分;如果食甚在夜晚,则黄昏看到的是已食部分,早晨看到的是剩余部分。月食的道理一样。 《仪天》历的算法是:用食甚余数减去晨昏分,得到“出入前分”;如果不够减,就用晨昏分反减食甚余数,得到“出入后分”。将这个前分或后分乘以所食之分(食分要用本母通分成小分),再除以定用分,得到的结果再用本母约分,余数超过一半算半强,不到一半算半弱,这样就得到了带食出入的分数。如果日、月食甚在日出日落之前,看到的是剩余部分;在日出日落之后,看到的是已经食过的部分。
〔169〕更点:(《乾元》《仪天》谓之月食入定点。)各置亏初、食甚、复末定分,如晨分以下者加晨分,昏分以上者减去昏分,皆以更分除为更数,不尽,以点分除之为点数。命初更,算外,即得所求。(《乾元》法同。《仪天》倍其日晨分,以五除之为更分,又以五除之为点分。乃视所求小余,如晨分以下加晨分,昏分以上减去昏分,求更点并同《应天》。)
关于更点的计算:(在《乾元历》和《仪天历》中称为“月食入定点”。)分别设置亏初、食甚、复末的定分,如果这个数在晨分以下就加上晨分,如果在昏分以上就减去昏分,然后都用更分来除,得到更数,除不尽的部分,用点分来除,得到点数。从初更开始算起,算完以后,就得到所求的更点数。(《乾元历》的方法相同。《仪天历》则是将当日的晨分加倍,除以五得到更分,再除以五得到点分。然后看所求的小余,如果在晨分以下就加晨分,如果在昏分以上就减去昏分,求更点的方法和《应天历》相同。)
〔170〕日月食宿分:(《乾元》谓之日月食宿。)以天正冬至黄道日度加朔望常日月度,命起斗初,算外,即日月食在宿分也。(《乾元》以距日没辰至食甚辰之数,约其日离差,用加昏度。《仪天》用加时定月度也。)
日月食所在的星宿位置(《乾元历》里叫做“日月食宿”)。计算方法是:用天正冬至时太阳在黄道上的度数,加上从朔日(或望日)到发生食期间的日月平均运行度数,从斗宿的起始位置开始算起,算出来的结果就是日月食所在的星宿度数。(《乾元历》是用从日落时辰到食甚时辰的时间,来估算当天的太阳位置偏差,然后加到黄昏时的太阳位置上。《仪天历》则是直接用食甚时刻的太阳位置来确定。)